我爱你,与你无关。
我一直以为爱情就是双向奔赴,喜欢一个人,自然是希望得到别人的回应。而一方如果长期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么这份感情也不会坚持下去,最后的结果也一定是放弃。
可是昨天我看了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个陌生的女人告诉我什么叫做“我爱你,与你无关”。

女人的孩子死了,她需要找人倾诉,她只能向他倾诉了,她只有他了。即使他不知道他的存在,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她。
她在孩子死去的这天晚上选择了给他写信,她想把她的一生全都讲给他听。
她在十三岁的时候第一次遇到他,初次见面,她就爱上了她。可是那时候的她在一个寒酸的会计员家庭当中,她的父亲已经死去,她的妈妈很寒酸,她还小长的也非常瘦弱。她把自己的爱意藏在心底,不敢去打扰他,只能偷偷的去观察他的一切。
她依恋着他的一切,然而不幸的是,一个商人向她的母亲求婚,她们一家搬家去了斯布鲁克。
她在斯布鲁克待了两年,她一直想着他,这种想法促使她回到了维也纳,她每天晚上都去他屋子的胡同前等着他的经过。等到她终于看到他的时候,他牵着别的女人的手,举止亲密。她内心抽痛,她渴望得到他的亲昵。
多次的等待,他始终没有认出她是谁。终于有一天他主动与她谈话,邀请她去吃饭,把她当成自己的艳遇。她们共同度过了几个夜晚,他便出远门了,后来后也没有和她联系。
她怀了他的孩子,就是那个孩子,那是她们三晚柔情的结晶。她知道他只乐于享受恋爱的快感,不想承受一个父亲的责任,所以她没有告诉她,她不想拖累他。在孩子出生的几个月里,她害怕亲戚察觉到,无法去上班,也不想让家人知道这件事。
她没了收入,也不想和母亲要钱。为了孩子,她最终选择了出卖身体赚钱。她和一些有钱的男人交往,那些男人都很迷恋她,然后她心里只有他。
她和她的情人有一天到舞厅去玩,她又一次看到了他,她们缠绵了一夜,可是他还是没有认出她是谁,还给了她过夜费。而她离开的时候,伺候他的老仆却认出了她。
最后她在信中与他永别……
这是整个故事的大概,我刚开始读这篇小说的时候,只觉得她应该是接触的男子太少,对他也只是一时的迷恋,但是后来她把第一次交给了他,瞒着家里人给他生下了孩子,为了她们共同的孩子去卖身,和情人在一起的时候忍不住和他幽会,我就知道,这个女人她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男人,她为他着迷,为他疯魔。
而让人感动震惊的是,从始到终这个男人都没有意识到有一个如此爱他的女人存在,他们几次相遇甚至缠绵他都没有认出她,一直都以为是艳遇。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是他的几百个女人之一。
在她们缠绵一夜之后,他把她当成卖身女,给她钱,一度让我觉得这个女人会受不了这种羞辱, 她会在愤怒中把这个男人忘掉,可是她没有,她还是爱着他,即使他没有认出她,即使他这样对待她。
在她走出房门的时候,伺候他的老仆认出了她,我想她这个时候应该是最伤心的吧,那老仆只在她还是女孩的时候见过她,现在她已经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可老仆仅凭一眼就认出她就是曾经那个女孩。可他呢,来来回回见过她多次,却从未认出过她。这样的对比之下,与她而言,留下的是怎样沉重的伤害。
刚开始看的时候,只觉得这个女人爱的卑微,穷其一生都在爱一个不记得她的人,但是慢慢的,这种情绪转变为了敬佩,这样的一份爱居然可以坚持这么久,过程中有那么多的艰难困苦都没有让她放弃,也许她真的只是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这份爱也永远只会是独角戏,但是她在这份情感上的付出,的确是很让人佩服。
我爱你,与你无关。是我自己要爱你,是我自相情愿,所以我不渴求你也能爱我,我的爱不会成为你的拖累,我甚至可以不告诉你,不让你知道我的存在。只因为我爱你,我愿意。
这个女人,她用自己的一生,去诠释了什么叫做“我爱你,与你无关”。

PS: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以上就是单纯对文章,对这个陌生女人的一些看法。
但是我个人的观点是:爱情不是生命的全部,尤其对着的是一个多情的浪子,不爱你也不记得你,这样的人更加不是。
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待爱情都要理智。这篇文章只是小说,小说来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那只是一纬世界的一个故事。我们作为读者的时候,也许会把自己带入她,理解她对于他的感情,体会她在这份感情里的付出。但是现实生活中,如果你把自己活成了她,那么你只是感动了自己,感动不了别人。
希望大家都能理智对待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