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18.8 不降其志,不辱其身

  •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color{red}{[zhòng]}伦,行中\color{red}{[zhòng]}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color{red}{[zhòng]}清,废中\color{red}{[zhòng]}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 隐居高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使自己受到侮辱,是伯夷和叔齐啊。”说:“柳下惠、少连,降低志向遭受屈辱,但说话合乎伦理,行为合乎规则,他们大概是这个样子吧。”又说:“虞仲、夷逸,过着隐居生活,说话无拘无束,立身合乎清白,弃官合乎权宜。”“我则与这些人不同,没有什么非这样不可非不这样不可。”


言中\color{red}{[zhòng]}:言语合乎伦理。中,适度、适宜、合乎。
行中\color{red}{[zhòng]}:行为合乎规则。虑,规则,法则。


《论语》是春秋时期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编篆而成的语录文集,成书于战国前期。

南宋朱熹取《礼记》之《大学》《中庸》篇,分章注释,与《论语》《孟子》合为“四书”,作为官学书籍,科举指定书目,成为历代儒家学子首要研习之书,对历代文教产生极大影响。

《论语》全书共20篇492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语言简练,浅近易懂而用意深远,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及儒家学派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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