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治秩序

似乎普遍认为,人治与法治是对立的两面,认为西洋是法治社会,我们是人治社会。但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正相反,法治更少不了人的因素,即人依法而治。因此,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礼并不带有文明、慈善的意思,礼也可以野蛮、血腥,残酷与否并非合礼的标准。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护礼的力量是传统。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不分秦汉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更替。只要环境不变,应付方法也就不必讲究学理,有效就行。所谓灵验,含着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照着做有福,不照做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传统也就渐渐有了敬畏之心。礼并不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可以是人们所好的。
维护法律的力量是国家权力。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萌生骄傲和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
礼治的可能,但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此时就需要有个力量来确保大家可以按规定的办法合作,这就是法律,也就是法治。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