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在乡土社会中的意义
在中国,城市居民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他们认为农村人是“愚”的,因为农村人不识字,不懂得现代的生活方式。这种论调值得拷问,因为通常智力指的是学习的能力,不是学习的内容。尽管农村人在识字学习方面不如城里人,但城里人在农业知识方面却也不如农村人。知识本身并不分贵贱,如果我们把城里的孩子送到农村去劳作,再把乡村的孩子接到城里读书,两个孩子的境遇也颠倒过来了。而当今社会中城市居民牢牢把握话语权,将农民表述成有智力缺陷,愚钝的形象,贬低了农业生产经验在当今社会的价值,助长了内部的东方主义(internal orientalism)。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真正影响一个人发展方向的不只学习内容,而更多的是社会环境,因为生存环境决定了一个人所需的生存经验。因此我们在推行”文字下乡“,”知识下乡“之时,更应该研究文字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乡村文盲多“这一社会问题的根源所在。
语言与文字的基础是象征。在交流时,我们把想要表达的意义附着在语言或文字中;对方再从所接收到的信息中联想相关的意义。因此语言是双向的,有群体才会有语言。在人类的交流中,语言的基础是人类的共同经验,这种情况下同一事物,动作,词组才会引起人们相似的反应。就像两部对讲机,只有双方的频率一样是对讲机的双方才能够不受干扰的交流;若频率不完全匹配,则有杂音出现,也就是所谓的文化冲击(culture shock)。费孝通把语言比做一个筛子,只有网格吻合,人们想要表达的情意才透得过去。这引出了一个语言学现象:使用群体大的语言通常更加简单化。因为一个群体越庞大,内部成员共享的社会经验也越单薄,因此语言建立的基础也更摇摇欲坠。
无可厚非,语言与文字大大提升了人类的沟通效率。然而这两种方式却远不如人类之间某些肢体动作,声音和细节来得快。当我们和家人在一起时,听门外的脚步声我们就能辨别出对方的身份。有人敲门,我们会问:“是谁?” 对方只需回答一句 “是我”。聋哑人群体中,人们之间也会用表情来代替手语表达自己的情绪,大大降低沟通成本。我们可以发现:与熟人沟通时,我们可以做到心有灵犀。而乡土社会作为一个“熟人”的社会,语言也就更显得无足轻重了。田地中,同村的村民为了便捷发明出简短高效的“行话”,有时农民的一个小动作都能让周围共事的人明白其意图。宴席应酬中,丈夫的一个眼神就能让妻子心领神会,以得体的方式招待相应的客人。文字在乡土社会同样显得冗余。只有在在间隔一段距离是,我们才会使用文字沟通。作为一种间接交流的方式,组织的方法(语法)很重要,因为我们在书写文字时,表达的是我们自己在此时此景下的所思所想,而人们阅读文字的时候通常在异时异地,因此任何文法的错误都很容易导致信息接收者的误读。相反,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face to face group), 人们交流注重的是实效性,快捷性,而多余的文法也就显得“文究究”了。
总的来说,乡土社会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语言和文字的需求十分有限。”乡村文盲多“这一问题在”生于斯,死于斯“的农业社会可以接受。但如今国家渐渐把经济的重心转变到了第二第三产业和城市地区之上。乡土社会中的年轻人也开始向外流动,前往大城市打工赚钱。在以陌生人为主的现代社会中,语言及文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政府也开始注重农业科技化的发展,给农村地区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带来挑战。在转型过程中,农民基础的文字书写能力必不可少(学习现代的农业技术和科技知识)。由此可见,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文盲“注定会被淘汰。为了提高乡土社会居民经济上自给自足的能力,教育部也在改善乡村地区的教育现状,但在分析具体措施时,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过多地注重实际内容的输出,而忽略了文字重要性上的普及。由于当地孩子们在小社会中并没有系统性使用语言文字的机会,因此导致的厌学情绪也就有迹可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