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长大,越想随意表露自己的观点就越难。
当我看自己从小到大写的日记,我发现那些极端或是犀利一直都在。也许最初只是为了避免文字的平铺直叙,追求某种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效果,不知不觉中这种习惯就渗透到思维里,别出心裁,不爱常理出牌,总不愿落入窠臼,人云亦云。有时觉得奇特,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存在了,思想更是神奇。我常感叹语言的神奇,生命的不可思议,所有事情换个角度看,隔段时间想,就可以天翻地覆。
那些自信的人是我最羡慕的,而自己还在抗争中。别人问我的偶像是谁,我会回答黄渤,至少是与他在性格,为人处事上有极大相似的人。那些俊男靓女无疑会增添我的审美愉悦,但不持久。我从未疯狂地迷恋某个偶像,因为他们太遥远,他们所树立的形象是经过筛选的。
从自身经历来说,我的印象模式是多维的,随着年龄不断改变的,甚至竭力去避免情感上的“失斧疑邻”或“光环效应”。最早认识到这一点,是看《少年维特之烦恼》与《亲合力》,更能强烈打动我的是后者,彼时的我不懂得理解维特的烦恼,得不到就要自杀,而后者在面对道德冲突时委实作出了悲剧却高尚的选择。我并没有被名气更大的更青眼有加,只是一堆的不理解。现在,我会更客观地看待它们,心里的感觉也会更复杂。
初中时候看的一些书,现在还有震撼感留存。比如《红与黑》《浮士德》《张爱玲文集》。那会儿,没有文学理论,只是喜好,有极强的代入感,随着书中的人物悲喜,我从来只把于连看作奋斗者,即便有了理论灌输,说这是下层小人物跻身上流社会的失败,分析他命运的原因,我依旧为血液里的感动,留存着那份崇敬。
我发现,人需要换位思考,作家也许是上帝为了增添智慧给人的礼物。我们才会在书籍中发现不谋而合的想法时有那一份亲切,不再觉得自己孤独,有了知音相伴。因为书里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打开了新的世界,无怪乎古人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无怪乎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成了让人同情的对象。曾同情杰克.伦敦,我一直觉得,如果他坚持,也一定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我一直把他与海明威放在一类别里,清醒而有追求的作家,即便自杀,也不损形象。
我们因为舍身处地地了解人物的性格,了解事件发生的发展,这种感情,让我们更加同情人物的遭遇。同理,对身边的人或事,我们有了更多猜想,不会想当然认为一个人邪恶,甚至理解“更要怜悯那些没有爱的人”,想为不幸的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儿子与情人》我感受更多的是母亲与儿子的亲密,导致他在建立恋情等与异性亲密关系的迷茫。
我仍然处在“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第一阶段,如同诗歌,把一个个字,一个个背景刻意加到一起,肢解来看,欣赏不到美景。喜欢这种混沌状态,“知其然”,想的时候,再“知其所以然”,因为显然,后者要花更多的精力,也未必那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