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过程②
金与银非天然为货币,但货币天然为金与银。理由有二:
一.贵金属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一样性质的物质。这就意味着,每一片都可以同样得表现为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体化物。
二.价值量的区别就只是在量上,所以作为货币商品,怎么样更好更方便的表现量就很重要。金银可以随意分割和拼合(古代碎银子就是从大块银子上剪下来或砸碎等),天然拥有这种性质。
货币商品有二重使用价值,当作商品时的使用价值(比如可作奢侈品用),当作一般等价物的社会机能取得的使用价值。
有人会误解,金与银的价值,是想象的东西,这主要是混同了价值和价值形式。
货币是商品(是有价值的),货币形态是商品关系的反射,是固着在一种商品上的。当商品转化为货币(以货币为表现形式时),交换过程给予货币商品的,不是价值,只是特别的价值形态。 (实际的交换链条是商品—货币—商品 而误解就类似变成了商品—货币)
又有,因货币的某种机能,可由某符号代替,又引起了一种错误:认为货币本身也是符号。但这种错误里包含着一种预觉,物的货币形态是人类关系现象形态的表象。就这意义说,每一种商品都可当做是一个符号。因为当作价值,每一件商品,都仅是支出在这种商品上面的人类劳动之物质的外皮。(“他们说物在特殊生产方法基础上取得的社会性质,劳动的社会性质在特殊生产方法基础上取得的物的性质,只是符号时,他们是把这诸种性质,当做人类思索的随意的产物来解释”——没看懂╥﹏╥)
货币也需交换,才能表现出自己的价值量,否则我们并不能不知道金10磅的价值是多少。货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规定的,并且是由包含等量劳动时间的他种商品量表现的。
金的相对价值量已在其产源地,由直接的物物交换,在量上规定了。当它当作货币加入流通界时,它的价值已经是规定好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