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到极致的人,若不可得,便总要追求忘情。忘情不成,那么回头一望,便满目皆是被他所伤的人。假使真能忘情,入眼所见却又是种种痴情。只不过把自己隔离在外,无论解脱、逃避或是麻木,我总愿意相信他是心怀羡艳的。于是不过生的另一种痴情的怪病。
这怪病说来也巧,自己便曾为消磨。那时我自所谓苦海脱离已久,竟成了人世间的看客,终于也把情之一字看的透彻,自以为是可以不再乱用心思、自以为是无情无义的躲过去了。然后路人看我的眼光从麻木变成了敬仰。但那眼光里,分明给我带着“异类”的标签。我看得纳闷,懵懵懂懂的想寻些什么,找着找着,答案就自然而然的浮现了。其实原来不过本来。可我好不容易修来的解脱,怎么能偏偏如此就抛弃呢?然后就是自痴于忘情之中,偏还笑着别人的痴。佛教说,此为着相。我总是自诩聪明人,很快也看的清了,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又是什么贪嗔痴恨的怪病,惶惶总不能心安。
惶恐于某年某日我将失去神智,考量太多,总算什么也不知道了。即是世人说的“疯子”。我到底痴迷于什么呢?真的是一字之“情”吗?那不过十一个草草勾勒的笔画而已,谅是不能让我如此的。到底是什么呢?到最后也不知道答案。
生命中内个带给我很多的女孩,今日离开了我,也许便将是一辈子。我觉得亏欠她极多,却也不觉得不合乎常理。我对她的痴情超过了我命中几乎所有珍宝,最后也无非放她走了,抑或说是她放走了我。这样一个关于痴情的问题,是她最后留给我的。她说叫我忘了她,其实该忘的早就忘却了,还留有记忆的,若是不谋划几场车祸,恐怕是不能忘干净的。这女人是能教我很多东西的。临走这一回,她用绝情留下了一道影子,附在我身上,不痛不痒,却得用这般余生去供奉。如此,不可谓是杀人诛心,也即是异曲同工的精妙。她应允我戴罪而活。
一个人的走是可以很平淡的,她会慢慢变成你陌生的人,然后一句珍重就了结你的痴情,逼你忘掉所有。这样一个人之后向来懒得与你讨论谁在情感之中付出的更多,你伤到了才是她的目的,纵使她亦如是。也好,不痛快的撕裂一回,我都将要忘记自己尚且是个凡人了。她治愈了我的怪病,让我可在阳光下同路人一起行走而不被当做是“异类”,只是那行的每一步,都需要如履薄冰,两侧皆是深渊。痴情与忘情,生病与治愈,究竟哪一桩更好受些,今日里这么一闹,倒让我分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