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父亲犯法,孟子建议跑路?儒家最矛盾的命题之家人比法律重要

有一个成语叫弃如敝履,意思是像扔掉破烂的鞋子一样毫不可惜,出自《孟子·尽心上》。

原句为“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舜视天子之位如同破鞋一样把它抛弃掉。

把天子之位像扔破鞋一样抛弃,这当然得是有前提的,而这里面包含着一个,可以说从古至今,依然仍在困惑人心的难题。

在儒家传统里,舜是理想型的天子,历朝历代的大臣们,都有一条致君尧舜的梦想。

皋陶是舜的大臣,以公正执法闻名,被视为中国司法官的始祖。

瞽瞍是舜的父亲,据说性格顽固,对舜很不慈爱,甚至多次试图杀害舜,但舜始终以孝事亲。

于是孟子的弟子桃应就问,舜是天子,皋陶是法官,如果瞽瞍杀了人,那该怎么办?

孟子说,皋陶应该依法逮捕他。

桃应又问,那舜不会阻止吗?

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皋陶是依法行事。

桃应问,那舜会怎么做?

孟子说,舜会把抛弃天下看得像抛弃破鞋一样。他会偷偷背着父亲逃跑,沿着海边住下,终身快乐,忘记天下。

孟子和弟子的一问一答中,牵涉到了三个人。

天子舜的父亲杀了人,法官怎么办?天子怎么办?

孟子的回答是法官依法办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关键点在于舜应该怎么办?

舜既是天子又是儿子,他处在一个两难的处境中,作为天子,他要是履行天子职责,就不应该阻挠正常执法,那他父亲就要接受法律制裁。

作为儿子,父亲犯法,儿子应该怎么办?

孟子的回答是,舜要放弃天子的职位,把父亲救走,逃离国境然后避世隐居。

也就是说,孟子首先承认的是: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子的父亲犯法,也不应该有特权。

二、家人比国事重要。

按照孟子的意思,舜的父亲犯法,舜就应该马上放弃天子职位,正在抓的项目不管了,正在忙的工程不干了,正在承担的工作责任社会责任都没有家庭责任重要。

这是不是有点离谱了?

但这正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仁。

而仁爱是分三六九等的,对家人的爱超过对亲戚的爱,对朋友的爱当然也超过对陌生人的爱。

儒家认为国家法理是家族伦理的自然拓展,一个人如果连亲生父亲都不包庇、袒护,那他就是一个泯灭了基本人性的人,一个没有人性的人怎么可能成为一个好天子、好臣子呢?

如此一来,孝道就处于毋庸置疑的核心位置。

从最基本的人性来说,如果你的至亲骨肉犯了罪,你天然地就想包庇他;如果你是受害者的亲属,你天然地就想手刃仇人。儒家认为,这都是出自天然的亲情,也都是孝道的体现。

舜如果听任父亲被捕伏法,作为儿子就有违孝道,那就不符合儒家的标准了。

以我们今天的标准来看,舜的工作岗位很重要,他的工作能力强,干的很出色,而他的工作干得好,天下苍生都会因此受益。

但是因为他父亲一个人的关系,舜就要抛弃工作岗位,不顾民生,不顾社会福祉,这不是很荒唐的事情吗?

但按照儒家的逻辑,舜这么做不仅是一个好儿子,还是一个好天子。

是好儿子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还是一个好天子呢?

儒家的答案是:

舜抛弃了天下人,这固然对民生不利,但如果他大义灭亲,听任皋陶秉公执法,那么舜就成了一个灭绝人伦的天子,那会给天下带来更大的灾难。


叶公对孔子说:“我们那里有个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亲自去告发。”

孔子说:“我们那里的正直和你们不同: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其中了。”

孔子认为,亲属之间互相包庇(“隐”)是合乎人伦的“直”(正直),而告发亲人反而违背了自然亲情。

儒家强调家庭伦理高于法律,认为亲情是社会的根基,法律不应破坏人伦。

如果从现代法律和伦理的角度来看,在现代司法中,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需要回避,舜作为天子和儿子,可能需要回避此案。

现代法律中也有“亲属拒证权”(近亲属可拒绝作证),但不等同于包庇犯罪。  

孔子、孟子的答案,都从根本人性出发,体现了儒家对亲情的极端重视。

但这些带来什么影响呢?

最重要的一条,恐怕就是给官员贪污带来了精神支撑。

既然家人最重要,为了家人连天子都可以不做,那为了家人贪点钱财又算什么事呢!

孔孟的回答在儒家伦理框架下固然是自洽的,但如果事情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那和现在的贪官跑路在性质上能有什么区别呢?

今天在法律上固然不允许“弃之敝履,窃负而逃”,但其实这个影响依然存在,问题依然换汤不换药:如何在维护法律公正的同时,不让人情沦为贪腐的借口?

还有,最重要的是,也是最基本最原始的一个准则,杀人偿命,加害者理应对受害者做出相应的补偿。

假如真有舜的父亲瞽瞍杀人案,舜背着父亲跑路了,受害者的公道又该怎么办呢?

受害者的妻儿老小来找孟子理论,孟子又该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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