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是被人们普遍认可的理念,也就是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有用,但是学习有什么用、如何有用还是值得深度思考的问题。
运用、使用都是指人的具体行为,学以致用也就是首先体现在人的行为层次上,是学以致用最外在、最直接的表现。但是,人的行为有的具有一次性,有的则具有持续性,有的行为有目的,有的行为无目的,所以,学以致用也可以说表现在一次性的有目的的行为之中,也有表现在有目的的持续行为之中,对于无目的的行为也有可用之处,
人的有目的的行为,从目的目标确定到目标达成的行为过程,涉及的行为方式与方法选择和目的目标确定,其中目的确定以行为人的价值观念为基础,目标确定与行为人对目的相关的内外环境了解熟悉程度有关,方式即是目的目标达成时路径,是行为人对目的目标内外相关因素协调控制的过程,而方法即是具体的协调控制行为,这些行为要素都以行为人前期的学习为基础,而最终目标达成又影响到行为人的价值观念。
这种循环持续的过程就是所谓的学习,也在体现着学以致用,其中,一次性的有目的的行为看似与人的后续行为缺乏直接的联系,但任何具体行为产生的结果首先都会影响其行为人的价值观念,所以,在观念的支撑下,仍旧会对后续行为产生影响,而持续性的有目的的行为则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循环特征,这种行为人循环或持续的行为中表现出的是直接的学习过程,体现了学习与应用的统一性。
学习还表现为间接的学习,间接的学习就是通过接触或者观察别人的行为过程获得的知识以及对自身价值观念的纠正或完善,从而成为自身的行为基础,影响或改变着自己的行为目的目标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会表现为目的目标和方式方法趋同,也有可能这些行为要素的不同,前者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相互融合,后者即便有所不同,但也不会直接影响他人或者自己的行为目标达成,也就是人与人之间能够保持和而不同。
无论直接的学习还是间接的学习,都会触及自己的认知与价值观念,最终在行为中体现出学以致用就是实事求是、务实的表现,而且既有利于自身目标达成,也无碍他人目标实现。
但是,如果学习只涉及知识层面的认知改变,与价值观念无关,那所谓的学以致用就仅仅表现在方式方法上,目的目标则不可能更改,这样的学以致用就是东施效颦,贻笑大方,不仅损人也不利己。之所以有如此不堪的学以致用,就在于自以为在坚持所谓正确观念,这种坚持,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社会范围有限,其危害也有局限,也就是说,这样的人行为涉及范围越广,社会危害程度越大。
至于人的无目的行为,有的仅凭本能,那意味着这种行为极其简单,对人对己的影响也有限,而有的行为比如学习,如果也没有目的,那么这种学习本身即是一种行为习惯,学以致用的表现就变成为学用分离,这样的无用之功对于任何人而言才是学以致用的极致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