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继《人性的枷锁》,毛姆又借《刀锋》 继续探讨人生终极意义的话题。
就像书的扉页写的:剃刀锋刃,越之维艰;智者有云,得道弥艰。我断断续续看完了《刀锋》,并与之前的《人性的枷锁》联系起来,探索毛姆关于人生意义的思想,也算是“得道弥艰”了。
相比《人性的枷锁》,无论是在叙述的技巧上还是在人物的思想、性格表现上,《刀锋》显然更胜一筹。
但如果你问我菲利普和拉里,更喜欢谁,那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菲利普。原因很简单,在阅读的时候,更容易让我进行人物代入的,是菲利普。老实说,许多方面我有点像他。——当然,除了他的跛脚。
与艾略特比起来,拉里更像是个配角。还有伊莎贝尔——拉里曾经的未婚妻;“我”——毛姆先生……这些人物,在小说中所占的叙述成份并不少于拉里。
——但所有这些实质上都是为小说的主线牵线搭桥的。尽管小说很少从正面去叙述、表现拉里,但通过其他人物的烘托与陪衬,拉里对人生意义的求索历程,被抽丝剥茧般呈现在读者面前,这种表现手法,确实非常高明。
拉里这个人物形象,在毛姆的头脑里萦绕了二十几年。拉里对人生终极意义、人性救赎之道的苦苦追寻和不懈探索,何尝不是代表作家本人长达一生的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
因此,走进拉里的世界,就是走进毛姆的世界。
拉里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艾略特——拉里未婚妻伊莎贝尔的舅舅,曾经非常欣赏他,一心要把拉里打造成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明星,对拉里的评价是“完蛋”,是个“彻头彻尾令人讨厌的年轻人”。这个势利人物,一生混迹于上流社会,举办宴会,声色犬马,临死之时对一张请柬耿耿于怀。
伊莎贝尔作为拉里曾经的未婚妻,她非常不理解拉里的追求,她认为一个正常男人的生活应该是工作,工作,赚钱,赚钱,然后像她舅舅一样,声色犬马地生活,除此以外,人生似乎没有其他的可能性了。所以,她后来离开拉里,嫁给了格雷——这个非常符合“美国标准”的男人。
苏珊•卢维耶陷于破落境地时接受了拉里无私的帮助。她这样评价拉里:“那个人,他就是个可爱的天使”,“拉里是唯一一个能完全彻底地做到客观无私的人。对于那种不相信上帝,但所作所为却完全出于对上帝之爱的人……”——换句话讲,就是她认为拉里是一个非常仁慈的人,不相信上帝却行上帝之事。
拉里甚至想以娶索菲为代价,想救索菲脱离苦海。后来在伊莎贝尔的干涉下不了了之,索菲之后死于非命。
当所有的人物尘归尘,土归土之时,拉里终于直白了:“我不断地问自己,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活得有点意义,但又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无法理解世间为什么会存在邪恶……”
为了寻求答案,他从美国到法国,到德国,波兰……最后来到了东方的印度整整住了五年,终于大彻大悟,重回俗世人生。对于究竟该“怎样生活”的问题,他说:
“平静、节制地生活,满怀慈悲、无私忘我并且禁欲克己”;
“我个人以为人类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这是拉里苦苦追索,历经千辛万苦之后的悟道。绚烂之极,归于平淡。
滚滚红尘中,举手投足间你我大多数皆为俗人,或为生计所羁,或为情感很绊。
菲利普——《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正是这样,信仰、情感和金钱,是套在他身上的三个枷锁,当他抖落身上的枷锁时,发现生活最重要的是“顺其自然”,就像鱼儿自然而然的在水中游翔那般的自在。
多年后,毛姆用拉里这个人物讲出了他对人生感悟的另一个境界:顺其自然,乐在其中。——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过于牵强?
不管如何,总算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