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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讨厌的勇气》一书中,作者岸见一郎根据心理学家阿德勒的理论,提出了“人的一切烦恼,都来自人际关系”这一个观点。可见人际关系对于我们的重要性。那么如何才让关系保持良好的状态?心理学家给出了人际交往的原则。当然,这些原则适应于所有的关系:
一是相互性原则。人际关系的基础是彼此之间的相互重视和支持。就拿夫妻关系来说,只有相互的支持、相互的帮助、相互的尊重、相互的理解、相互的体贴,才能创造出和谐的关系。如果在婚姻中只是单方面付出,而另一方觉得是理所当然、是应该的,那么我感觉这段关系是失衡的,最终会让关系变得紧张,严重的话会走向结束。在婚姻辅导中心辅导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夫妻,特别是有大男子主义的家庭,妻子在家辛勤付出,而作为丈夫,不但看不到妻子的付出,还会对妻子的付出指手画脚、挑三拣四。尤其是对于妻子是全职的家庭,妻子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包括孩子的教育,作为丈夫不但不去帮忙分担,而且当孩子出现问题,如躺平在家时,丈夫会把所有的责任推到妻子身上,大加指责和抱怨,对全职太太心存鄙夷,认为妻子不参加社会的工作,连家里的事情都处理不了。这样的夫妻关系就不能很好地体现相互性原则。
二是交换性原则。人际交往是一种社会交换过程。交换的基本原则是:个体期待人际交往对自己是有价值的,在交往过程中的得大于失或得等于失,至少是得别太少于失。因此,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是存在价值的交换的,如果一方一味地付出,而得不到对方相应的回馈和交换,另一方会感觉双方的价值是不对等、不匹配,最终势必会失去耐心,而选择放弃。
三是平等原则。如果交往双方能平等相待,对方会感到安全、放松和尊严,那么就会和自己在社会地位等方面相差较大的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否则,则会让对方感觉到紧张和不自在,因而不会也更不可能建立起友好的关系。比如在亲子关系中,有的家长把自己放在了高高在上的位置,不能平等地和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产品,而非把孩子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来看待,插手孩子的所有事情,剥夺了孩子成长和锻炼的机会,从而让孩子失去了选择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汉代刘向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母爱孩子,要认识到父母和孩子是相对平等的关系,把孩子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来对待,给孩子成长的空间和自由。纪伯伦说:“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他们通过你来到这个世界,却并非因你而来……你是弓,儿女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父母只有厘清和孩子的关系,才能让孩子在自由的空间里施展自己的才能。
四是自我价值保护原则。自我价值是个体对自身价值的意识与评价。自我价值是通过别人的评价而确立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被赞扬、被肯定、被认可。对于肯定自我价值的他人,个体对其认同和接纳,并反过来予以肯定与支持;而对否定自我价值的他人则予以疏离,与这种人交往时,可能会激活个体的自我价值保护防御机制,从而达到免受不良评价的干扰和伤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