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1978年5月《光明日报》发表了署名为“评论员”实际是修改后的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的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由此开始了“真理标准大讨论”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活动。40多年过去了,如何评价这个“唯一标准”命题?马克思主义关于真理标准的思想究竟是什么?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思想来检验?笔者在以往文章基础上,继续就上述问题深入谈谈个人见解。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最终标准,而非唯一标准
实践与真理标准问题实际涉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讲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必须讲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主张实践第一的观点,具体化就是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标准(即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但这都是从根本和最终意义上讲的。马克思主义讲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但并不否认每一个具体历史的人的认识来源也来自前人和他人;讲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也不否认认识内部的矛盾也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讲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也不否认认识也是认识的目的。前者都是从最终意义、根本意义上讲的。不能讲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就完全否定前人他人也是认识的来源,否认认识内部矛盾运动也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如果把实践这个最终源泉、动力和目的,看作成唯一的来源、动力和目的,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同理,马克思主义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在最终和根本意义上讲的,而绝对不能否定来自于实践且已经被实践多次检验正确的基本理论也是检验新的理论的标准。同时,这四句话是认识论的一个整体,讲任何一点不能离开其它三点,讲真理标准不能离开来源、动力和目的,特别是来源。当我们讲一个认识要被检验时,必须讲这个认识来源于实践,就是在占有大量丰富、合乎实际的感性认识基础上经过科学提炼、概括的认识,再回到实践应用中通过实践去检验。如果这个认识根本不是来源于实践,而是主观想象出来的,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这样的认识根本就不能指导实践,更谈不上实践检验。如果实践检验,也最终被实践检验是错误的。
毛泽东《实践论》中说过:“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而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注意!毛泽东这里在说自然科学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是真理的两个条件都是说“不但”、“而且”,而不是说“不是”,“而是”。这就再清楚不过地说明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是真理也有两个原因:一是这种认识来源于实践。是依靠科学的理论对客观的感性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科学论证出来的学说;二是经过人民群众的阶级斗争实践最终检验证明的结果。显然毛泽东并没有把阶级斗争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是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把已经被实践检验的客观真理也看做论证新的认识是否是真理的重要条件和原因。当然马克思主义这里并不是二元论,把二者完全等同起来,而是必须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和最终标准。只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否定已经被实践检验是正确的理论对于新认识的检验和论证作用,这就会是完全否定毛泽东思想是来源于实践并经过已经被千百万人民群众实践证明的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逻辑推理、检验和证明的结果,否认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对于实践中产生的新认识的指导、论证、检验和证明的作用。
二、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受阶级立场和思维方法的制约
1、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受阶级立场的制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同理,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科学含义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就是指人民群众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活动。毛泽东的《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客观的实践就是指其客观的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那么认识这客观的过程和结果在阶级社会中一是必然受到认识主体阶级立场的制约。如中国大革命时期出现的湖南农民运动,农民阶级说“好得很”,地主阶级说“糟得很”。那么究竟是用“好得很”的农民运动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还是用“糟得很”的农民运动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显然我们是用前者而非后者。那么离开阶级立场问题,根本就无法对农民运动做出客观的价值评价,也就无法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同理,对于毛主席领导的继续革命实践,是站在无产阶级及劳动人民长远和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是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立场上认识,还是站在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立场上,或者站在个人的受批判受委屈的小资产阶级立场上认识,也会得出不同的评价。
2、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受思维方法的制约
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的客观事物过程、结果是现象、枝节、实例和本质的统一,是真相和假象的统一,是主流非主流的统一。那么我们究竟是用客观事物的现象、枝节、实例、假象、非主流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还是用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相、主流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思想,显然是后者而非前者。人们在实践中首先获得的是事物的大量现象(包括假象)、实例、枝节,也就是感性认识。但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而上升到理性认识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必须有科学的唯物辩证的思维方法。如果不会运用唯物辩证的思维方法,或者是应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那么对事物的认识或者仍然停留在现象、假象、枝节、实例的基础上,或者是错误的理性认识。那么运用现象、假象、实例、枝节或错误的理性认识能够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作为真理标准,做出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因此,立场和思维方法的不同和对立必然直接影响到对实践过程和结果的不同认识,再导致对认识是否是真理的错误认识。
如湖北作协主席方方的“软埋”中的所谓“事实”,能够成为论证我们党的土改方向和政策正确与否的事实依据和标准吗?显然是极其荒唐的。写真理标准的作者胡福明2008年接受记者采访,谈到他为什么写这篇文章的重要原因时就说,他文革初期如何遭到批判等个人的遭遇。那么,这种个人遭遇的一时和枝节的现象,能够直接等同于全党和整个国家的遭遇、等同于继续革命的本质吗?以所谓“国民经济达到崩溃边缘”这种片面不实的“事实”去检验毛主席防止和平演变、坚持继续革命的理论,能够得出科学的结论吗?但这种思维方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上说过,不要忽略他所提出的各种见解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主义所有基本原理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科学体系,讲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思想不能离开辩证法。离开辩证法,如列宁所说,真理往前跨进一步就会变成谬论。如果站在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相对立的立场,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实用主义地操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命题,那就会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真理标准思想变成一个荒谬的观点。以此为依据,所推出的关于现实问题的解读当然也会是荒谬的。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教授;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