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生活的认知太过理想化。总是对人充满期待,每每最令我失望的那个人反而是自己。
在我尚且年少时,我一腔热血,总是想找个地方释放。把痴痴狂狂的状态,当做是少年应有的本性。把疯疯癫癫的举动,当做是打破平庸的武器。
如今回想,的确是可惜了一腔热血。年轻时,只想着要叛逆,想着与众不同,却未曾认识到最应当训练能力。时过境迁,遇到比我年少几岁的人,难免多嘴劝勉几句。希冀他们能够在热血沸腾时,可转换成能力,这是我这老生能给到的忠告了。
当热血散尽,而能力平平,且整日为生活劳苦,难免消磨志气。为生计,年轻时的狂想曲,也只能留在记忆中。偶尔自嘲一番,除此,与自己倒像是没了关系。一代有一代的不同,世风并未日下,倒也算是世道变了。世道变了,掩埋了一代一代人。
少年时,我们都些许有些豪气,后来,终于还是活成了大多数。
我经常反问自己,活成了大多数,是可悲的吗?
总是要有大多数,才能维持一种稳定秩序。
大多数是一种宿命,少数派何尝不是?寥寥星辰,总有几颗明星。
人类是寄希望于少数派的,可当少数派太过耀眼,反倒开始打压。就个人而言,是希冀自己可以成为那少数明星。融入大多数时,也干脆对明星充满恶毒的揣度,甚至想要把他们拉到大多数中。
我所说的明星,是明亮的星星,而不是娱乐圈的流量人物。我是厌恶现今一切娱乐化的。沸沸腾腾,尘土飞扬,完全看不清状况。这简直是在消费自己的生命。
当一切都没有准则时,一切的行为都有合理的解释。由于没有人能告知活着的意义,一切的形式都无法否定。
在看似包容的情境中,处处是冲突,也处处不可解。
有时,我也只能摊手,沉默以对。
明星,哪里有这么好当的呢?
当尼采、叔本华发痴时,人们无动于衷。当印象派天马行空时,评论家恶语相待。后来,尼采、叔本华去了,印象派大家大多数也去了,非理性主义和印象派,反而复活了。
活的时候,是疯子,死了,倒成了天才。
少数派,也不过几颗明星。
多数派总有太多相似之处,少数派反倒各自为伍,独立作战。
特立独行一世,既得不到明星的殊荣,又受到同侪的排挤,才是少数派的常态。
倘若孑然一身,尚可我行我素。若有父母妻儿牵绊,苦恼反倒大于行乐了。人活一世,不为他人,仍摆脱不了流言。更让人怒不可竭的是,此等流言,的确能带来效果。
倘若生活在今世,“世故纷纭,弃之八成”的嵇康,是怎么个活法呢?虽如此,嵇康仍旧是明星了。少数派中的平庸之辈,史书很少照顾到,不便举证。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都太过理想了。满地都是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抬头看见了月亮。刀锋不容易越过,拉里的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但追求月亮和得救之道,哪里就需要抛弃一切呢?纯粹的事情,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毛姆太想纯粹化了,反倒失去了现实化的可能。换个角度,毛姆是在提供一种方法而非现实,是提供一种状态而非常态,仍不失为好的故事。
一条路太苦,走的人就不多。一道题没有答案,也就很难提起解题的兴趣。
理想就是这么化掉的。
当初,说的最多的是理想,现在,理想化了,就掺些其他的吧!嵇康尚且留有二分世故,我们又何必定要扔下六便士?唯独勿忘,别搞得一身铜臭味,忘了正主,除非原本你的理想是六便士。
理想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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