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东土 其名昭珩第一卷 我是龙之地下世界7

隔天,方蒙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做假期工,一天一百八。

我都没问就答应了。

“不许去,什么工作得晚上上班?找个白天发传单的都行。”当我告诉程至堂这件事的时候他一口否决了。

“方蒙说是他表哥开的酒吧,就站在吧台里收个钱,晚上八点到十二点,四个小时一百八,挺好的了。”我说。

他依着沙发背翻手机:“你不是赚了十八万吗?咱不缺钱,回头我请年假,咱们出去旅游去。”

我想了想,咬了咬嘴唇说:“可是,我都答应她了,要不,我就去一周?感受一下打工的感觉,等他们招上人我就不去了。”

我明显感觉程至堂想发火,但是当他看向我的时候,那股火就被他硬生生地压下去了,平时苏声在他面前都很乖顺,应该没有人跟他对着干,而且他耐心有限。

他坐直身体,放下手机想了想说:“好,但你得约法三章,一,手机必须随打随接,不得超过十秒钟,二,下班就回来,我会去接你,就是我不是亲自去也会找人代替,十二点下班,十二点过五分你必须见到接你的人,三,万一有任何意外情况发生,你第一时间要给我打电话!”

我听他松了口,一个劲地点头,一万个条件都答应,只要能让我自力更生,和培养自力更生的能力。

虽然我有十八万,但那是程至堂的,他租这房子那么贵,我总得贡献力量。

方蒙表哥的酒吧在一个小区里,并不是很大,三居室都放着桌子,门口是吧台,装修的倒挺有科技味,他表哥喜欢模型,各种各样的汽车模型放在进门的一个大玻璃柜里,来的客人都会去看。

方蒙负责给客人拿酒拿吃的,我负责收钱。

他表哥有些胖,穿着宽大的T恤和短裤,看上去憨憨的,第一天上班是程至堂送我来的,跟方蒙的表哥聊了聊,走的时候比来的时候放心多了。

我发现,收钱的事让我找到了一些愉悦的情绪,原来我也是个爱财之人。

方蒙还跟我商量将来我们大学毕业了也开个酒吧,玻璃柜里放满人偶娃娃。

她超喜欢那种仿真人偶,不单做工精良,连穿的衣服都制做的非常精致,据说,在人偶圈,有些出自名家之手的人偶标价都非常高。

有些人会出高价收藏这些人偶。

对于这些我不太感兴趣,只想专心做好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她表哥的酒吧生意还真不错,因为多数都是小区里的人,所以大家都是客客气气的。

连着上了几天班,每天到了十二点,不管店里有没有客人,方蒙的表哥都会让我按照走,另一个可能是他知道程至堂的身份。

方蒙的表姐也会来,上次认识的人也时常会来,肖秦就来了一回就又接着去旅行了,还时常给我发照片什么的,这都是后话。

由于我都能安安全全的出门和回家,这让程至堂不再那么谨慎,有时候他加班,就会让其他人来接我。

就在我工作了半个月的一个晚上,快收工的时候,我路过一个小包厢时,听见里面有人提起了王君安这个名字。

为了听的更清楚,我假装拿着扫帚扫地。

里面的人说话声音很低,但我捕捉到了几个关键词:代替,不死,分身,赚大钱。

我觉得,我得查明真相,虽然说不上跟我有多大的关系,但是,好奇心这东西完胜于任何要素,比如,程至堂的条件。

我给他发了短信,说今天店里人多,我得多留一会帮忙。

那天他在外地办案,一直没有回复我消息。

不过那个包厢的人走的比较早,可能是急于去做所谓的赚大钱的事,我跟老板说了一声,他就让我提前走了,好在当时店里已经没有其他顾客,我的事也都早早处理完了。

我想,我应该能赶在来接我的人来之前回来。

但我想的太好了。

那是三个人,出了店就搭了车,有说有笑,似乎很兴奋。

我一路跟着他们到了另一个街区,在一间大型医院的后巷,隔着马路的是一堵并不算高的围墙,后面是个废弃的停车场,靠近停车场最里面有一排两层小楼,应该是当初看停车场的办公室。

他们三个下了车擦着墙根,从停车场被锁起来的大铁门的空隙钻了进去,里面没有灯,他们用手机的闪光灯照明,我隐在黑暗里,聪明的先把手机调成了静音。

省的程至堂突然打电话来暴露我的行踪。

我像只黑暗里的黑猫,捉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们一路往那幢小楼里走。

只是远处的小楼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线,只有月亮在云层里时不时地探出头来洒了一地银白。

那三个人倒是大大方方地往前走一面还在说话,很快就站在了一扇贴着封条的门前,其中一个往后看了看,我当时已经躲在了一辆破损的汽车后面。

他见四周安安静静的,这才在门上敲了三下后,又敲了两下。

另外两个也不断往四周看,其中一个点了一根烟,敲门的那个伸手阻止,他这才把烟又拧灭在了墙上。

这时门开了。

我没太看清开门的人,他只在门里闪了一下后就退了回去,三个人跟着鱼贯而入,接着门又被关上了。

我等了十几秒才往那道门走过去。

贴着门板听了听,隐隐约约有几个人在说话,但是声音很闷,听不清。

我试着小心地推了一下门,可是门在里面锁上了,根本推不开,旁边的窗户都被报纸在里面糊着,并且还落了厚厚一层土。

看来我跟踪失败了。

正懊恼着想要回去时,突然有人从背后说话吓了我一跳:“找人吗小子?”

我猛地回头,发现这个人是从小楼的另一侧黑影里走出来的,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穿着黑T恤和黑裤子,所以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我的心脏砰砰地跳着,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找厕所,可能,这里没有,那我出去了,谢谢。”说着我转身就要走。

只迈了一步,腿上就被啪地什么东西打了一下,我一个趔趄哎哟一声扑倒在地,回过头,看见身前滚着一枚颗玻璃珠,而走近我的那人的手里正拿着一个弹弓。

他嘿嘿笑着站在我面前:“找厕所?我明明看着你是跟着那三个人来的,挺会说谎嘛。”他蹲下身来伸手一把捏住了我的肩膀,手劲大的让我差点疼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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