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就是一切存在。
说到存在,不免联想到20世纪初西方的存在主义哲学。
西方传统哲学认为,事物(包括人)的本质先于存在—— 如同工匠造桌子,先有 “桌子的本质 / 理念”(能放东西、有桌面桌腿),再根据本质造出具体的桌子;人也被赋予预设的本质(如 “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有先天的善 / 恶”)。
存在主义则提出,人首先是 “存在” 的—— 人先出生、先活在世界上,没有先天、固定、预设的本质;人的本质,是由自己在后天的选择、行动、经历中亲手创造的。
听起来是不是有几分“因缘显相”的意思了?
微信读书搜关键词“存在主义”,有存在主义心理学,有加缪、黑塞和欧文亚隆的作品,我暑假还收藏过一本《存在主义救了我》。
所以你看,存在主义哪有那么高大上?不过是西方二元对立的哲学传统,在后现代社会消解,投入了东方圆融思想的怀抱。
心经学通了,存在主义根本不是什么难理解的概念,加缪黑塞这些时下火得发烫的作品,也不会有多晦涩难读了。
回到“诸法”。
这是佛教核心术语,与 “万法”“一切法” 同义,指宇宙间所有的事物、现象与存在,涵盖有形的物质、无形的精神活动,乃至抽象的法则、概念等一切。《俱舍论》将其核心特质定义为能持自相,即一切事物都保持自身独有的性质与特征,使人能识别区分。
诸法,又分为色法与心法。我们之前也说过,佛教中的“法”,大部分时候指的是“thing”,而不是“law”或“rule”。因此,“色法”就是物质世界的意思,并不是什么修行方法;“心法”就是精神世界,也不是畅销书所谓的什么正念法精神法之类。
昨天提到绘画,西方绘画的发展,大概经历了一个从画“色法”(把人和物和景还原出来),到想要把“心法”也画出来的过程。转折点在印象主义绘画。印象主义作品就偏重人的感官了。
比如莫奈晚年的睡莲作品,就是他患白内障后的视觉产物。
梵高自杀前的作品麦田乌鸦,扭曲压抑的线条就是他狂乱精神的直接表达。
这是赵无极的抽象油画,可能觉得无聊,因为画上并无具体事物。
但把它看作意识之海,念头翻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