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兰德《源泉》中的彼得·吉丁毕业于最好的建筑学院,在校时候是兄弟会领袖,荣誉毕业生,毕业后加入了纽约最好的建筑设计工作室,通过自己的努力,扫除一个个事业上的障碍和绊脚石,成为了这个设计工作室的合伙人,还娶了老板的女儿。吉丁清楚知道如何得到权力阶层的认可,也清楚如何利用权力操控其他人,最快到达成功,并且懂得捍卫自己已经获得的利益。
放在我们现实的教育,彼得·吉丁这样的人正是我们认为的成功典范。钱理群先生在北大的演讲中称这样的人是“精致的个人主义”。对于个体的人来说,我认为这无可厚非。但当社会、舆论包括教育都将“成功”指向为获取管理阶层、权力集体的认可时,我们开始反思这样的教育哪里出错了?
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但是人们唯有利己吗?有一个经典的“利他”的故事。
一天,林肯和朋友乘坐一辆马车时辩论上面利己与利他的话题。
忽然,两人被一阵试图从一条小河中救出小猪的母猪的叫声打断。
林肯让马车停下,跳出车外,跑向小河,把小猪们救到岸边。
当他回来,他的同伴说:“这难道不是一个利他主义的例子吗”
林肯回答“天啊!这正是自私的本质。如果我把那只痛苦的老母猪留在哪里不管,我的心思整天都不会安宁。我做这些是为了自己能够心安理得,你不明白吗?”
虽然林肯的动机是利己,但他的行动是利他的。我们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纯粹的利己,或是纯粹的利他。在冲突发生时,我们往往以道德作评判。
西方哲学家们对道德的辩论一种是康德主张的“绝对命令”,将道德诉诸权威,告诉我们必须做什么,什么一定不能做,并且这些原则内化于心,遵守道德原则,履行道德义务,这些道德原则具有普遍性,任何人任何地方都适用。
另一种是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区别于绝对命令的地方是,前者看重的是行为产生的结果对我们是否有利,而后者只是为有道德而有道德,不问结果。功利主义的原则是为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些人,他们聪明、独立、自由,对自己和社会都有所担当,他们可以忍受社会短期的不认可与冷嘲热讽,却始终知道自己的追求与使命。
他们有些追求纯粹的艺术与科学,例如保罗·高更、笛卡尔或者我们身边默默无闻的科学研究者;有些追求真理启发大众,例如鲁迅、安·兰德、甘地;有些忍受孤独守一方太平,例如边陲战士。
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本源。利己利他并非黑白是非,道德与否全在个人心中。
真实明白自己要什么并为之努力争取,即使单纯为名图利,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是“真利己”;但要看到人性在社会规则下的扭曲。有时候采取的行动并不是出于自我感觉良好,而是害怕成为社会嘲笑的loser,扭曲自己迎合外界的规则,是“假利己”。
社会对“非主流”总是缺乏宽容。
康德曾说:“世上有两样东西使我深深地震撼,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的星空,二是人们内心崇高的道德”。律己时才是强有力的,律人时往往无效,甚至有害。
利己和和利他都是个人的精神追求:当人们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价值观,自然会有践行它的渴望,道德最伟大的力量就是这种发自内心的神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