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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是一个周四,一周一次的乡村集市的赶集日。我上完上午的课就溜出学校赶集偶遇我妈去了。在集上遇到我妈,我妈给我买了个油炸粑,我一边吃一边和我妈在集上溜达。
溜达到半圈的时候,遇到了同班的女孩子小美。小美跟我说她刚在集上买了一条牛仔裤,五十块钱。我妈问她自己去买的吗,她说是的。我妈夸她厉害,可以自己去买衣服了。
小美的家和外婆家同村,我们平时关系不错。她很爱说话嘴也甜,我妈妈对她印象很好,然后我们三个就开始一起在集上溜达。
溜达不一会儿,我们回学校午休了。午休之后上课,一切正常。
晚上上完晚自习回宿舍准备睡觉的时候,小美突然和我说晚上她想和我一起睡。我没多想,也就同意了。睡了不一会儿,小美说她今天在集上买了一条牛仔裤,要给我看看。
她拿来之后,我看了。她仔仔细细的和我介绍这条裤子,然后说她看着很多人都有这条裤子,为了方便区分,她在裤子的屁包里用圆珠笔涂了一个五角星。
看完裤子,一夜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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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到了第二周。
一天中午,吃完饭之后,住在楼下的学姐带着她同学来了我们宿舍。我吃完饭刚进宿舍,小美就拉着我给她作证。
学姐说裤子是她晒楼下,小美偷了她的。她牛仔裤的屁包里用圆珠笔涂了一个爱心。小美坚持说裤子是她赶集买的,我和我妈妈都可以作证。
学姐问我。我照实说了。赶集那天小美确实提了一条裤子,也给我妈和我看了。
学姐又问:你们和她一起买的吗?我回:没有。
小美说她遇到我们之前就已经买好了。
后来那个圆珠笔涂的五角星被大家一致认定是学姐的爱心改涂的。牛仔裤学姐拿走了,我帮着小美说了几句话,也被学姐认定为偷裤子的同伙。
我和我们班同学关系比较好加上我本来就是无辜的,没有受到排挤。小美则换了班级和宿舍,从此我们不再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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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小美自己穿了一条新裤子来。据说是在她家帮她家里修房子的工人给了她二十块钱,她去镇上的集市买的。
小美的家庭条件即使在农村,也属于非常困难的。这个事情之后我是很讨厌她,也有点看不起她。但时至今日,我又觉得她的行为情有可原,拉我背锅也可以原谅。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希望所有人都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