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奥巴马夫人米歇尔的书《成为》,发现她真的是一位很伟大的擅长用正念写作的女人。本书没有这样定义,是我从这本书中读出来的。
那种,正念,就像一首诗《所见》里描写的,写自己看到的眼前的景象,让人读出来就是一幅画面,能读到执笔者当前处在那里,他在怎样的情境中,他身边是不是有其他人,或者是有一条狗,他在做什么,其他狗在做什么。
有没有什么香味,有没有什么特别的颜色出现,他的心情是怎样的。
一目了然,就好像,我就是她,就在处在她所描写的那个情境里,跟着她一起,去经历她的经历。
《所见》这首诗,“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就像这样,正念的写作,就像这样的去看见。
好希望自己也能像奥巴马夫人那样写出那样带着正念的觉知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