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讨论税收、政府权力的时候,总是会说,现代政府是“契约型政府”。也就是说,政府的建立是少部分掌握权力的人,与大部分不掌握权力的人签订的契约。
契约的内容是公民通过缴纳税收,获取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安全保障、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等等。让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契约型政府”的问题在哪里。如果这是一份契约,那么它具有如下特点:
1.无限继承
我们祖辈之间所签订的协议,对后代及所有后代均有约束力。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服从祖先签下的协议,即使它没有任何民事行为能力。
2.不可撤销
我们不可能撤销这种协议,放弃国籍只能在加入另一个他国的国籍之后。意味着这种协议必须存在。一个公民不可能成为无国籍人士。
3.定价机制不合理
财政收入代表政府从经济活动中获取的利益,也就是上述契约的定价。那么为了获取公共服务,全体公民付出的价格是多少呢?
2022年,中国全体居民创造了114.37万亿GDP,当年财政收入20.37万亿。算下来差不多每个人收入的20%用于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这里的“每个人”包括任何无收入的人群:婴儿、残疾人、老年人等等。而且是每年都要交。如果扣除没有收入的人群,协议的收费可能高达收入的40%以上,并且永续。
也许有人辩解说,财政收入最终都用到了全体国民身上,看起来多,但是都是为了国家、人民的未来做打算。问题是,以上理由可以用于任何古代帝王奢靡开支的合理化。
慈禧太后挪用海军军费为自己祝寿的理由也是同样的逻辑:过生日的排场足够大,才能让洋人了解中华物产丰富,从而达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目的。建设一个和平的外交环境,难道不是有利于全体国民?过生日花点钱,最后花掉的钱不还是被百姓挣去了吗?
4.缔约双方地位不平等
缔约的双方没有同等的地位,因为对契约的修改,作为多数且没有权力的一方,没有资格。修改契约就是“修改宪法”,这事能谈吗?
一个无限继承、不可撤销、定价机制不合理、缔约双方不平等的“契约”,还算的上是个“契约”吗?
如果不是契约,那政府是如何取得权力的呢?来自白俄罗斯的强盗给了我们一些提示。
曾经,白俄罗斯境内强盗盛行,他们有好几波,不停地打劫路过的火车、汽车。如果打劫过于频繁,那么没有旅客会从这里经过;如果打劫太少,不足以养活自己。怎么办呢?
强盗们想到一个绝佳的解决办法,如果某些旅客已经被打劫,那么他们会得到一朵花作为标记,表明自己已经被打劫。后面的强盗看见这朵花,就不再打劫他们。
通过一朵花的身份标记,旅客相当于上交了一笔“保护费”,这朵花就是临时性的“公民身份”。因此,这片经常打劫的区域,产生了初步的国家形态。假以时日,合法的政权就会诞生了。“不幸”的是,故事是现代的。当地政府已经消灭了襁褓中的“国家”。
结论:最初的强盗变成了执政者。天子,不过是披上了华丽外衣的强盗头子。
当然有不少国家已经在某些地方,趋近于契约型政府了。但这改变不了政府根本上的属性。正因为“契约型政府”不存在,对执政者权力的限制才显得尤为重要。
在古代,权力的限制只能通过“民能载舟,亦能覆舟”来实现——活不下去就造反,“官逼民反”。
在现代,则通过法律、选票、媒体等手段限制,从而避免社会矛盾发展到“覆舟”的地步。
没有限制的权力,会带来极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