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连麦和一个配音的小姐姐聊读书,她说毛姆是个伟大的作家。
我就让她说说伟大在哪里?她反问我,能写世界名著的不伟大嘛?
我笑了,人在无语的时候确实会笑。
毫无疑问,单看人生的枷锁和月亮和六便士的销量,更别说书里简易直述的隐喻了,哪怕没什么文化底蕴的人也能轻易读懂,毫无疑问,大家说他是最会讲故事的人。
通过他的书,你也能隔万里,品读他的生平,留下或多或少属于你自已硬塞添加的想象,也许这也是每个个读书人深陷其中的幸福,简单美好且没有攻击性,平和且深沉。
作家是伟大的,不论哪一位。
经常有被问到你喜欢哪个作者?
其实我喜欢很多,但从不敢说我有多了解。我只不过有幸拜读过其中几本大作,仅此而已。
不是为了读书而去读,很认可这句话。如果一本书你读完,你毫无共鸣,甚至无丝毫牵引你的情绪波动,也就没有记忆。我想这也是有人和我说过的,读完就忘。我想读并且能读完的书,时隔多年,哪怕已经忘记细节,但精彩之处我还是可以娓娓道来个一二三,因为在当时,我是进入了那个平行世界的。
最近在看朋友送来的麦家黑暗三部曲,暗算这本堪堪看完,通篇围绕701这个传奇且充满神秘的场所展开,听风,看风,捕风,故事都不长,且说不上有多惊天动地的人物,但却能被深深打动,爱国精神从来不是口花花,而是隐入生活,浸入骨血,有所有尊严和血肉来铸就这件事,且义无反顾。
全文娓娓道来,没有一个华丽词藻堆砌,平扁直訴,看似随意,却又充满着精心的布局。一如作者取“风”一字,实在是妙啊,对上701,犹如风,神秘且不可捕捉。对上谎报破密,又是一场豪赌。最后对上投身这一工作的他们,又如“风”般漂零,没了落脚点,也不知尽头在哪里。风,一种冥冥混沌中的快意,一种无法言传和触摸的神奇。被作者描写的淋漓尽致。起初不经意的一撇,到看到精彩部分的那种惊起一身冷汗的脱离感,真真爽快极了。
期待和每一本书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