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漠河的春天总是这么晚到,南国早已经草长莺飞,漠河的冰雪还未消融。可它还是来了,原本清一色的雪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出现了春天的颜色。郁郁葱葱的树林里,依稀看得见一片紫色——那是村庄附近的唯一一处天然的“花园”,在这杜鹃花盛开的季节,仿佛所有的花都失去了光彩。
漠河往西两里路,是一间私塾,在杜鹃花丛旁。朗朗读书声,蝴蝶飞舞,鸟语鸣鸣,不失违和。孩子们读者圣贤书,心绪却在外面飘 ,张晚星也是如此。下课铃一响,孩子们蜂拥而至。这个中国最北的地方,有个县叫漠河县,县里有个小村庄叫漠河村,漠河村最边缘有一抹紫,就是这里了。孩子们喜欢围着花丛团团转,恰似蜂蝶,玩的是那孩子们“代代相传”的游戏,如果要问游戏的名字 ,好像也没人说的上来。
“嘿!晚星,你又又又输了!哈哈哈。”一个顽皮的孩子大笑着喊到。孩子们都跟着起哄。张晚星一脸憨笑。晚星这孩子什么都不喜欢计较,也从来不喜欢跟孩子们争什么,所以输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朝着张晚星那个“好脾气”,孩子们乐得其见张晚星输,更喜欢跟他玩耍。这次的惩罚是什么?是学那毛毛虫在地上爬,还是原地转圈圈?所幸上课铃声响了,孩子们闻声跑回教室。“记得下回补上!”孩子们中有人喊道。
在这个小村庄,家家户户都是以耕田捕鱼为生计,结果当然是穷的叮当响。是啊,在这70年代,在这偏远的地区,老一辈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算有空闲时间,都是想着今年丰收如何,明天的天气适不适合捕鱼。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干活了才能吃饱。又有谁多此一举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幸的是,在这和谐的村庄里,不至于挨饿。张晚星拿起手指头算了算,还有个把月又要参加播种咯。家里人老人说过,读书不能当饭吃,但是劳动丰收金灿灿的小麦吃了,那叫一个香。张晚星舔了舔舌头,好像在回味那个味道。但是他最喜欢的还是吃鱼,他见过老爸用藤条编成了渔网,当晚自己就有鱼肉吃,是那自己认为最鲜美的鳕鱼。可惜,家里人不让他进入漠河,要不然自己就能顿顿吃到鱼了。
漠河一年四季多时湍急,夏日的漠河比起春日的漠河要来的温和。张晚星喜欢叫它“墨河”,经历了春汛,河水似乎比平时更加黑如墨。家里老人告诉他,古时候有个文人在我们漠河的上游练字,然后水墨就把河染成了黑色。张晚星一直将信将疑,这么大的河怎么能被染成黑色呢?但是他又很相信爷爷不会骗自己。张晚星喜欢绕过那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来到这,静谧的环境总是让人感到安心,流水缓缓淌过的哗哗声,春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还有夜莺独特的啼叫。
晚星坐在石头上,摇晃着双腿,征征出神,突然,被不速之客打破了思绪。在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黑点,与欢快的鱼儿格格不入,点成线成面,由远及近。是寻常人家平时捕鱼用的小舟。在漠河捕鱼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捕鱼人”没有网。在船头站着一个素未谋面的小女孩,对于这个小山村来说,属实有点新奇。小女孩一眼看得出来不是本地人,打扮精致的像那洋娃娃。船夫是那隔了两条街的陈伯。可能是由于长时间没有见到同龄人,小女孩高兴的手舞足蹈,不知道在跟陈伯说些什么。船荡起阵阵涟漪慢慢悠悠的朝岸边驶来,河面有涟漪,人心亦有涟漪。
晚星不喜欢陌生人,见到小女孩下意识闪躲。只不过被叫住了。小女孩很想认识一下这位皮肤黝黑的小“煤球”。小女孩的主动与热情让晚星很不适应。只不过攀谈了一会,竟感觉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从私塾到杜鹃花,小女孩一样没听过,她露出崇拜的眼神,让晚星更加想炫耀漠河村的美丽。陈伯刚才打了一下招呼之后,自顾自去船上躺着。张晚星一开始很奇怪,平时陈伯的话很多,从他的嘴里能听到很多有趣的故事。今天怎么回事呢?可能是因为夜以继日的操劳吧。但是现在“自顾不暇”,也没功夫去深思。
晚星渐渐地被小女孩的热情吸引了,少了一份生疏,多了一份热络。张晚星通过小女孩的介绍,知道了“大眼睛”是跟她爷爷,也就是陈伯出来走一走漠河,陈伯要去一个很遥远的城市,叫做北平。生活了几乎一辈子的他还是舍不得这里。陈伯的儿子, 晚星该喊陈叔叔,想要接陈伯去北京。晚星听爸爸说过,说陈叔叔读了好多好多的书,去了外地,再后来就不太清楚了。反正没有在村里见过他 。晚星不明白为什么陈伯舍不得漠河,还要离开漠河。他只知道陈伯一直咳嗽,有一段时间了,每次见他都是如此,就像现在这样。他却不知道陈伯患的是那从未听说过的肺癌。很多事情,身不由己。
夕阳西下,昏暗的阳光似乎想要遮住陈伯老态龙钟的脸, 一生要强的他,在这一刻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陈伯想呼小女孩回去,但是又欲言又止。最后似乎下定决心,朝晚星说了一句“张家小子别溜达太晚”。看了最后一眼漠河,头也不回地牵着小女孩走了。他很想再多看一眼,他也很怕再多看一眼……
晚霞把一老一小的背影拉的越来越长,身后冷不胜防传来一句话。
“下次你找我,我带你去看极光。我爸说了,在夏夜的某个时刻,极光会偷偷地降临在我们村落。”
“好呀!一言为定。”
羞涩的晚星,活泼的小女孩,原本互不相干的两个人,这一刻起命运的红线已经悄悄的将他们相连。等她远远走去,直到留下一个背影,他小声说了一句“可我也没见过极光呀,这该怎么办。”
这一年他9岁,她8岁。
二
乡村的矮屋顶会魔法,那一缕缕炊烟,似乎把周围冻结的空气融化。透过烟火的山峰歪歪扭扭,跳着冬季独有的舞蹈。大地银装素裹,没有了茂叶的枝条孤零零地。但又谁敢说漠河的冬天死气沉沉?村里的老人端坐着,孩子们聚在一起摇晃着椅子,听着老人讲故事。大人们已经储备好了食物,难得闲了下来,女人们在暖炉旁说着今年的收成,男人们大早上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寒冷的冬天有了柴火增添温暖,更有了人情味,温暖人心 ,这个冬天有了盼头。
岁月滂沱,物是人非。晚星把带小女孩看极光的约定也早已经抛之脑后,这个小呆瓜把童言无忌诠释得淋漓尽致 。那个小男孩有一段时间,一直坐在漠河边上,等着,盼着,烦恼着。等的是那双大眼睛,她可以讲很多有趣的事情跟他分享;烦恼的是那自己也没见过极光,万一哪个夏天她来了,也没有呢。夏天过去了,一年过去了,又一年过去了。她没有来,可能以后也不会见着了。晚星不是一根筋,况且小孩的承诺又有谁会一直当真?不知不觉,忘了,都忘了,忘了她长什么样,忘了那天聊的是什么。
晚星很认真念书,至于初衷,自己好像也忘了,只是从告别小女孩接下来的日子里,就是很用功念书,时间长了,成习惯了,直到现在还是老样子,忙完农活就抱着书看。那天回到家,讲起了陈伯。爸爸跟爷爷不一样,爸爸叫晚星好好念书,将来跟陈叔叔一样可以出去外面的世界。晚星讲起了小女孩,爸爸笑着说,书念好了以后,你也可以出去找她。
这个冬天,晚星出了乡村,出了县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求学。有个字眼感觉很熟悉,但是又想不起来,干脆不去想了。北平,怎么说呢,“陌生,孤独”,是晚星的9第一感觉。现在呢,晚星想起来第一次被汽车吓到,自己情不自禁偷偷挠了挠头。北平是一个很大的城市,房屋抵得上漠河村的几户人家那么大。有钱人汽车,没钱人拉车。每个地方都是这样有那么一些人,挣着血汗钱,看着人眼色。晚星对比了北平跟漠河村,阵阵叹息,是羡慕北平人过着比较富裕的生活吗?不是,是看到某个有钱人在打骂着那个拉脚力车的青年,嫌他脚力不行,耽误了一些时辰。人变有钱了,就不把人当人看了。晚星怀念那个小村庄,一个锄头一叶舟,就是整个天下。
晚星在广播社前点了一支黄金叶,找根柱子靠下来。这个下午,走了几公里路程,距离目的地不远了,累了。晚星自嘲了一下,之前耕地没喊过一声累,但自从出了乡村,父亲觉得自己有出息了,没让他干过重活,晚星也就夜以继日地念书。考上北京大学,晚星可能不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但是事实上,家里因此得了一份县里送来的不错的奖学金,现在已经是村里的“有钱人”了。县长跟他说,他是漠河县这么久第一位考上北京大学的人,叫他以后好好学,经济方面不用愁。父亲整天笑着说,要把这些钱留给以后儿子娶媳妇。
广播声里传来了一首当下不算很火的歌,歌名“头场雪”,这背后是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晚星喜欢这首歌。她也喜欢这首歌。
她出现在了前面的广场上,跟着歌声,翩翩起舞。她面容姣好,肌肤雪白,舞姿曼妙,让他联想到了村前那一朵朵杜鹃花,尽管她穿着的是红色长裙,而杜鹃花是紫色的。因为他实在想不出比杜鹃花更美好的事物。晚星陶醉在了这美妙的旋律里,陶醉在了这美妙的舞步中。这哪里是人间舞,理应是天上人。那一抹红,让晚星大脑紧紧留住她。
她似乎注意到有人在盯着她,一笑置之。但当她跳完要走,瞥见他还在后面跟着她,有点心生不悦。她猛然回过头,“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晚星过了一会才回过神来,他发现自己阴差阳错跟在她后面,有些难以掩饰的尴尬,涨红了脸。他以前是那个害羞的孩子,现在是一个腼腆的大人。
她被他逗乐了,不生气了。反倒调侃了他一下:“追我的人可不少,不过呢,你还是第一个真追着我的。”他头埋的很低。
她以为他会知难而退,但是他没有。他也不抬头,就这样低着头,也不看她,就是拉大了距离。她瞧着他不像什么坏心眼的人,心里还估摸着这个精神俊俏的小伙子是不是有些不可言说的疾病,亦或者是个哑巴?就这样走了一个多公里,突然后面出现了一个声音。
“你以后还会不会去那里跳舞?”声音有些急促,明显是因为紧张。
“也许会,也许不会。不知道呢。我劝你快回去吧,等一下我还有事情要忙。再跟着我可就报警了。哦对了,前面那个路口就有个警察局哦。”
“那我等你。”就撂下这一句话,晚星背上行囊匆匆走了。
我到底在干什么呀!晚星用很大的力气挠着头。有点羞愧他今天做的事,但是再给他一次机会,结果还是一样。再给他一万次机会,他还是会这么做。他不知道她会不会再来,但是他知道,他一定会等她。
冬天过去了,春天过去了。所幸这个夏天,没有让人失望。晚星已经习惯在这念书,他没什么雄心大志,但是有一个小小的愿望,让更多的孩子走出困境,摆脱贫穷。他每天的凌晨直到夕阳落幕,都在这石砌花坛前的广播社,等她。下雨了找个地方避一避,起风了,使劲按住书本之余,再抬头瞧瞧她来了没有。
她来了。她还是穿着那袭红色长裙,美丽动人。广播里播的,分明不是那头场雪,但她跳着的,明明就是那“头场雪”!
他从兜里掏出那一叠厚厚的书信。因为他坚信她会来。他每天晚上都会偷偷写一封书信,又生怕被旁人发现,所以每次写完都揣在兜里。这个兜很大,他自己缝补上去的,还好是在内侧,总不至于让人低看此人一等,没别的,因为丑陋的衣服总是跟贫穷挂钩。他犹豫了一下,从里面翻出来了一封。他写了很多很多,有他有多想她,有他有多爱她,有海誓山盟,有甜言蜜语。但是他想到了村里传说中的极光,听说那是永恒爱意的象征。
“我想带你去更遥远的北边,看夏日里悄悄降临漠河的极光。”
他不知道她是她,她也不知道他是他。谁说孩童的话不可当真?如今,我要带着你,去履行那个未完成的承诺。去看那拥有极光的村落。
她收下了那封信,站着犹豫了一会,转身走了。他这个呆木头不知道心里在想啥,也不挽留。等回过神来,人已远去。
我知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北平的冬天很冷,只是冬风没有漠河那么刺骨,下起了冬天的头场雪。晚星算了一下,距离她上次跳舞已经过了百余天。晚星不管她会不会来,反正就要在这等着。一开始附近的住户议论纷纷,是哪家的痴情郎。久而久之,失了兴致,议论声小了,但是他还在等着。
她来了,穿着厚厚的棉袄,撑着崭新的油皮伞。慢慢走向他。
我答应你,明年的夏天,我会与你一起去更北的地方看极光。你说,你没见过极光,但是却一直相信它会来。那我陪你一起等极光的到来,无论多久。对了,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吧。我叫“陈夏灵”。
三
晚星喜欢陪着她跳舞,在这广播社前,尽管他的舞步很拙劣,有点滑稽。他喜欢叫她“灵儿”,他喜欢盯着她出神,他喜欢她讲着北平的故事,讲着爸爸怎么考取功名。
夏灵喜欢陪着他跳舞,在这广播社前,尽管他有点笨,总是跳不好,但是见到他的舞姿,好像所有烦恼都抹去了。她喜欢听漠河村的春日杜鹃,夏日晚星,秋日丰收,冬日烟囱 。
又是一年夏天,夏灵跟着他来到了吉林西站——这是距离漠河村最近的车站。
“瞧!那是冰棍儿。咱在北平可不多见。没吃过吧,它可是会粘到舌头的。”晚星兴致勃勃地介绍。约莫是漠河的风吹到了车站,让他闻到了家乡的味道。
夏灵就是这么想的,因为晚星晕车,一路上吐了好几次。每一次都是她拍着他的后背,给他送水喝。“我可不是小孩子,喜欢吃这些。”
两个人并肩而行。郁郁葱葱的树林发出沙沙声,虫鸟齐鸣,都在围着这对年轻男女。郎才女貌,实在是连上天都妒忌的美眷 。
眼前的那一个小村落,是俊朗青年的家乡,也是清纯倩女爷爷的家乡。他和她曾经在这相遇,现在在这重逢。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漠河村似乎从来不会改变什么。
一抹紫,是漠河村独有的特色。紫色杜鹃花上飞舞着黑色彩蝶,花朵儿散发着大自然才有的气息。晚星整理了一下着装,编了由牡丹花和满天星组成的花束,“夏灵,你愿意嫁给我吗?”
“笨蛋,哪有这样子求婚的。说你是书呆子还是抬举你了。我希望的求婚是西装革履,手捧玫瑰……”夏灵假装一脸嫌弃,突然又咧嘴一笑,“我愿意”。但是玫瑰这笔账我先记着。
树林里刷的一声让这对甜蜜男女吓了一跳。一头迷路的小鹿,跌跌撞撞的出来,又兜兜转转地回到树林深处。真惹人爱。
晚星笑着说,像跳着舞的你。
夏灵说,它好像是传说森林里小精灵。
晚星说,都带有灵字,还说不是你。
夏灵说,那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就当它是我好了。
穿过村庄。丛林再深处,就是漠河。我似乎来过这里,我们似乎在这相遇。没来由的,尘封已久的记忆漫上彼此心头。那泛舟而来的原来是你!那与我约定看极光的原来是你!原来,我们是天赐的良缘。今年的极光会来吗 ?
夏灵,我们建一个跳舞的地方吧,就我们两个。在这漠河边上。多幸运再遇见你,多幸运拥有你。名字就叫漠河小屋。
晚星,你这名字取得太难听啦!不过既然是你取的,我听你的,谁叫我是你的人。
漠河小屋花了半个月功夫。可是一言难尽呀,木材建起来的房屋,不防水不防风的,图个啥?不管怎么样,场地有了,在这里,我们总能看到两个人翩翩起舞,一个轻灵,一个笨拙。我说晚星啊,估计这辈子也看不到你跳一支好看的舞蹈咯。
晚星父母喜欢夏灵。真是美呀,比咱村里的刘家闺女还俊。就是这手呀,粉嫩粉嫩的,能干粗活不?算啦算啦,女孩子干些缝缝补补的活计也不错。晚星母亲拉着夏灵的手越看越喜欢,怎么咱年轻时候就没有这么好看呢。
母亲突然脸色大变。咱闺女手相的这个线咋跟咱不一样呢?线都断截了。咱家闺女呀,可能是个苦命人啊……
妈!瞎说什么呢!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看这个!我看夏灵就是我的吉祥物。你别吓着她了!
爸爸圆了一下场。你妈是乱说的,乱说的,你妈说我命带富贵,可是哪有嘛。你爹我哪哪不如意,也就你出息了点。
自知说错了话,母亲轻声说道,闺女啊,姨就是胡乱说一通,别介意啊。
没事的,阿姨。有晚星在啊,我啥都不怕。
四
夜晚的星空很醉人,如果有一瓶美酿,正合了那句古话“葡萄美酒夜光杯”。今年的夏天,那个躺在草地上的少年长成了青年,身边还多了一个交心的姑娘。黑色的帷幕斑斑点点,给漆黑的夜晚增添了几分光明。今晚没有月亮,只有晚星。“人死了都去哪?”晚星小时候问过长辈。“去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变成了星星。他们努力眨着眼睛,想让我们知道,他们在守护者我们。”现在的晚星 ,知道了生老病死的无情规律,得到了一直想知道的答案。但是他宁愿相信前者,也不愿来世间白走一遭。
“快看!流星!笨蛋晚星,再不许愿它飞走了啦!”
晚星不知道许什么愿望,因为当下已经很知足了。倒是夏灵闭上眼睛,双手合十。
“你许了什么愿望呀?灵儿。”
“不告诉你!”
“对了,咱什么时候结婚呀?”
“ 呆瓜!不告诉你!”
晚星顿了顿,小心翼翼地问道“灵儿,好像今年的夏天也没有极光。你会不会很失望。”
“没事呀,有晚星陪着我,我就开心。”夏灵答道。看着天空,夏灵用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喃喃 ,“不过还是挺失望的,真希望有天能看到极光。”
月光温柔地洒在地上,银妆素裹。虫鸣不绝于耳,却因此显得这片草地异常静谧。风吹动了她的头发,吹动了他的心。夏灵,明年可能因为工作关系我可能会离你有点远。想我的时候,就抬头看看月亮,如果真的有神明的话,我相信月老的红绳会把两颗相思的心连在一起。
我才不会想你呢!夏灵捋了捋秀发,脸红到了耳根。这个秋天,我们就结婚。
今年的秋天,是一个特殊的季节。1983年,大批的生产车队在尘土飞扬的街道穿行,邮政的房梁上拉起了横幅。一切似乎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家家户户开始了秋收,一大片的金黄,农户们把他们当成宝,这不仅仅是冬天的口粮,更要把它们卖个好价钱。
有一家显得格格不入,贴了联,一片红。邻里议论纷纷,张家小子有福气,娶了个城里人当媳妇。郎才女貌,天妒神眷。村里人来来往往前去祝贺。屋里平时鲜有客人,椅子便少了,不过有美食,很多人情愿站着也要来蹭一顿饭。
张家老夫妻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夸耀自己家儿子有大出息。进城读书不说,还抱回来一个大媳妇。别看这个姑娘长得水灵,平时帮忙干起活来可麻利。虽说不如咱力气大,但是好在心灵手巧,前段时间教她织围巾,现在麻溜得很。
没人认得出夏灵父亲是陈伯儿子,这名漂泊在外的商人显得很平易近人。道理很简单,他是在漠河村长大的,这里对他来说有一种莫名的情切。多年后回到这里没想到是以这种形式。他对这穷小子的映像马马虎虎,有一股傻劲,不适合做生意,让他最满意的也只有他是高材生了。主要看女儿喜欢。
“对不起夏灵,结婚举办得有些仓促。感觉是不是还欠些什么?”晚星试探性问到。
“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些。”夏灵白了他一眼。
张父拿起了自酿米酒,觥筹交错之间,婚事已然尾声。这一天,晚星难得酩酊大醉,嘴里不知在念叨着什么。听在夏灵耳里,让她面目通红。所幸人群已散。
五
又是一年夏天,细数合法夫妻的日子过去三年有余。
夏灵不喜欢城里的喧闹,喜欢乡村的宁静,所以她留了下来。晚星去到了比这里更贫瘠的西北,因为他说那里有需要帮助的人。
他和她有一个家,在那一丛杜鹃花旁。屋子不大,却显得整洁温馨。屋子前面有一棵苹果树,结婚后的前一天种下。夏果累累,白头翁喜欢偷偷摸摸啄上几口,赶都赶不走。夏灵空闲时喜欢盯着它们发呆,这让她想起了“头场雪”里的故事。
故事发生讲述了一对年轻男女。士子赴京考,女子家中泣。问是何事起?士子久未归。
士子真的没想过回来吗?不是,他做官了。戴了顶大的官帽子,天子首辅。他想回来啊!家中有人等着他。他不敢回来啊!朝廷树敌无数,入此局尚且不能独善其身。信不能写,亦无法见面。
当做我已经死了吧,你也改嫁吧,你要幸福。 士子去时满青丝,归来已是白头翁。当他辞官归家,故人已不在。只听说每年的夏天,她都会在村口张望,几十年亦是如此。只因你说过,下次回来应是夏天。我无负天下人,唯负你一人!士子来到坟前,借酒浇愁。天色暮暗,下起了今年的头场雪。
白头翁啊白头翁,你是不是也前世不如意,来世才做林中雀?
夏灵喜欢漠河村,更喜欢漠河村的孩子。孩子们总缠着夏灵教舞蹈,于是村里又多了一个舞蹈老师。
夏灵喜欢到漠河边上散步,虽然有一段路程。看到漠河小屋,她就想晚星。或者应该说,一直都想,只不过看到漠河小屋就特别想 。笨手笨脚,每次回来都喜欢叫我教他舞蹈,又学不会。想到这里,夏灵不自觉咧嘴一笑。这么说来,这几天他也该回来了。夏灵用收音机播着现在听起来富有年代感的音乐,随着音乐翩翩起舞。是那一首“头场雪”。今年的夏天,晚星说要学一学这支舞。这舞有很大的难度,但听说他是因为这支舞喜欢上她的,她也就勉强答应教一教他。
晚星驾驶着他深褐色的吉普车,匆匆赶回来。为什么用匆匆这个词?因为他美丽贤惠的妻子在等着他。天空格外的蓝,道路上坑坑洼洼,再走前面一点,终于看到了绿色。虽然还有好几天的路程,但总感觉能闻到漠河的气息。再往前走一段路程。骄阳似火,浮云蔽日,一排排的杨树高大而威武,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也意味着漠河县越来越近了。我准备了一个大惊喜,99朵红玫瑰!欠的东西总会补上的。晚星想到回家后夏灵会有惊喜而又感动的表情,他就暗暗窃喜。
夜幕悄然而至,黑幕笼盖了世界,可今晚的夜色不同凡响。极光!真的是极光!似乎走到了世界的尽头,多少人梦寐以求得见一次极光?那片光,由浅入深,由红入绿,像极了天空布满五彩霓虹灯,又宛如人间仙境。它轻盈地飘荡,忽暗忽明,如梦似幻,莫不是天上仙人今晚莅临人间?夏灵,你也在看吗?
吉普车因为路的崎岖而吱吱作响,在申诉着一路的辛劳。好在漠河村不远了,还有一天的路程。
此时的漠河村,没有极光。上空被一层浓烟笼罩。这里发生了一场森林火灾。有人称它为“天火”,因为从来没有见过火势夹杂着9级的狂风,一团一团的烈焰呼啸从天降下,迅猛的火势几乎只用了短短半天,将漠河县城烧了个精光。
大火连续烧了14天14夜,整个漠河县化为乌有,无一人生还。这场1987年的“五,六”特大火灾,就像一场世界末日,一旦被火焰卷入其中,再无生机。
吉普车到来时,刚好是那第14天。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六.
四年前,夏灵在广播站前广场跳舞,遇到一个傻小子。他一直盯着她看。看得她浑身不舒服,一曲未完便先散。他的眼神不同于登徒子的炙热,就像是看到美好事物的那种说不出的纯粹。虽然有些懊恼,但好在不至于心生反感。
她的家其实就在广场不远处,从屋里自己的房间里,恰到好处地可以看见几百米开外的广播社。房子很大,在周边的低矮房屋中脱颖而出。他不会想到,她是这个房子的小女主人。
她绕了一大圈,为了摆脱这个不知好歹的男人。当听见他问“下一次会不会来”,她心里冷笑了一声,偏不来!但是起于礼貌,她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从那之后,每天都可以透过窗口看见他。一开始没放在心上,只有百无聊赖之际,才看着他翻书,门庭若市却如若无人之境。直到某一天,阳光已照过眉目,那人迟迟未至,她心里莫名有很重的失落感。到那人姗姗来迟,已至夕阳西下。她想跑下去问他,为什么今天这么晚?她怕他突然不来了。所幸,今后的许多天,他从未缺席。
爱情像一个宗教,有无数的狂热信徒。有人穷尽一生,只不过是在盲目追随。直到步入婚姻殿堂,仍是在权衡爱与被爱。
她为他而舞的那一天,假装不经意问他唯一一次迟到是为何。他尴尬地从他包里拿出当时流行的牛仔裤,“你穿着跳舞一定很好看”。那一天,他跑了几条街去找一条自认为最好看的牛仔裤,想着有一天能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能穿着它跳舞。
夏灵回忆着,织围巾的手不自觉停下。杜鹃花开了,你什么时候回来?上次用杜鹃花给我编的花环我保存了一段时间,几天后花朵儿便枯萎凋零。花儿谢了,花儿开了,花环没丢。上次给我抓的凤蝶,你走后我偷偷放了。还记得那只小鹿吗?后来,我在漠河边上遇见它了,它就在我的视线所及,活蹦乱跳。
你这次回来,我想告诉你,我们的漠河小屋被我改了名字,叫做“漠河舞厅”,因为好多小孩想要学舞就到那里找我,在他们家大人们的建议下我改了名字。我用木板工工整整地写了那四个大字,然后叫上村里的孩子们帮忙钉在顶部,热心的村民们也帮忙把屋子由一小块地改成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我知道你会支持我这么做。你来了之后可以在二楼跟孩子一起,我觉得你学得可能会没有孩子们快。我最喜欢一个叫“王铭”的小孩,他很热心肠,我也乐意向他讲许多民间流传的故事。
你说漠河黑如墨,应该叫墨河。我把你讲给我听的那个传说,讲给那个孩子听。现在他天真的以为漠河真的是洗涤过毛笔。
今天的夜空,没有星星和月亮。若不是草丛里飞舞的萤火虫有着点点光亮,那天地之间宛如漆黑牢笼 。静谧的夜晚,任谁都不愿打破这一份农村独有的安宁。
若不是顷刻间变化的大风席卷,若没有那一名粗心的工人。可惜一切没有如果。汽油因为风起倒地,而粗心的工人启动割灌机因而引发了一起无法熄灭的天火。
火焰吞噬着无数的生灵,人间炼狱莫过于此。在狂风的推波助澜下,火势蔓延越来越快 ,以几何倍数的丛林面积增长。
村庄里发现火灾来临之时,能做的只有祈祷神明来一场慷慨淋漓的大雨。孩子们吓哭了,大人们面目通红,心思复杂,在想着要做最后的诀别,又仍想着这一定是梦,最后想着怎么才能够逃生。直到火灾越来越近,他们才觉得,此生,真的完了。没有任何理由地,没有任何价值地,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地,死去。小部分人惊恐地试图冲出火堆,如果能跑到漠河边上,跳进水里,那可能还能活下来。只是跑到火堆里前,他们就再也前进不了了,因为浓烟深入肺腑,已经断绝了生机。如果他们知道,周围几十里全是火海,剩下的最后一条路便是,利用短短的时间跟亲人做最后的告别。
夏灵不知道在人生的最后一刻该干嘛。惊醒之后她以为是哪家家里着火了,再之后她便听到了此起彼伏的哭声。惊恐彷徨之后,异常地冷静。冷静到可以回味人生的点点滴滴,走马灯一般,她看到了父亲小时候给她买的生日礼物,她看到了爷爷躺在病床上最后一刻对世界的不舍,她看到了一个小男孩与小女孩一起说着稚嫩无聊的话题。最后她看到了白发苍苍的他牵起了她粗糙褶皱的手。
这就够了。
没有很多的时间去遐想,死神镰刀已经架在脖子上。浓烟呛得人们难以呼吸,哭声渐渐减弱了。我们只能听得见木材发出的噼里啪啦,与大风的呼呼嚎叫。神没有关顾这个村落。
七
“这位先生,我们能理解您的情绪,我们都很悲伤。但是请您不要妨碍我们的工作。”一位健硕的小伙子,穿着特制的消防服,即便透过那一层膜,我们仍能看到他布满血丝的眼睛耽拉着。我们不知道他是因为劳累或者过度悲伤,才能有这种眼神。
“我亲人在里面!让我进去!”一位文弱的男子,皮肤略显黝黑却很粗糙。嘴唇干裂,面无血色,显然是因为受到惊吓刺激,整个人显得疯狂而执呦。
“你干什么!给老子滚开!”是一个中年男性,胡子拉碴,眼睛红肿,同样穿着特质消防服。那表情不仅仅是愤怒,更有点像想迁怒于他人的意味。“别看了,死光了,没了,都没了!喂喂喂,听不懂人话吗?滚开!”
“先生,此地火灾基本熄灭,却还有部分地区有重燃的趋势。请您离开此地。”小伙子耐着性子,发出最后通牒。
“不!不!我要进去!放我进去!”这位文弱男子自从下了吉普车,一直喋喋不休,实在让人生不出好感。
“警号2732788373822635 刘海金,
警号6676464191949441 胡私国,
警号……
5月19号,于搜寻幸存者途中,被火焰卷入包围圈,殉职。”整整8个人,小伙子铿锵有力地一字一句念出来。“而我们的侥幸逃脱是他们的尸体堆出来的!”
“说好的一起走的,说好的一起走的!”中年男人一脸痛苦,“说好的扑完火咱就去把酒言欢的。”男人抱着头痛哭了起来。眼睛有血无泪。
晚星清醒了不少,情绪稳定下来后,瘫坐下来。四周一片狼藉,除了少许未完全燃尽的树枝,全是黑压压一片。一眼望去,似乎没有尽头,依稀可见那条漠河,漂浮着残枝败柳。
“我能不能见亲人最后一面。”晚星头抬不起来,有气无力,哀求着。
“不可能了,在火焰之下,就像能找到遗体,那也是面目全非。我抬过几具尸体,我都不敢想象,这是人类。节哀吧。”小伙子面无表情说道。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晚星大脑一片浆糊。仿佛失去了自主思考的能力,就一直坐在那,时间一点一点流逝。直到某一刻,他脑中出现了一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为她戴上婚戒,许诺着海誓山盟。记忆碎片顷刻间破裂,似乎要剪断他的神经,终于,他晕倒了。
下一刻出现在病床之上,已至暮年。
白发苍苍的老头子,躺在漠河医院上。眼前坐着的人,长的很像一个故人,逝去的爱人。“夏灵,是你吗?”
“张博士,您醒了。”女人微笑着,“我是负责照顾您的护士呀,叫董洁时。”
“我这是在哪?我怎么了?”晚星疲惫地问道。
“您这是,恢复意识了?”女人惊叫道。随即呼喊了众多医生过来。
“博士,您上次从黑龙江医院送到这里来估计是10年前。听负责的医生介绍,您从漠河村昏倒后就神志不清,一天只会叫“夏灵”这个名字。于是我们通过调查,派遣了一个长相相似的护士来照顾您,希望您能恢复意识。太好了,太好了,您能恢复意识,我们也很高兴。”
有医生拨通一通电话,简单说明来意,电话里头传来声音:“同志,党对不起你!国家对不起你!我们每一个政府人员都有责任!我代表党对你发出深刻的检讨!这一句道歉已经等了太久了。”
“嗯。”晚星努力回忆着,可是想不起什么。只记得有一片杜鹃花,有一个未曾履行的约定,还有一个挚爱。他很累,不想多说多余的话,只是竭力思考。
我看到了极光,可惜你已经不在世上。
在晚星的世界里,没有那一场火焰,还有一个妻子在等着自己回家。她还在想着漠河村什么时候能有极光莅临人间,她还在织着一条褐色的毛巾,她还在踮起脚尖采摘那棵苹果树上的果实。她在等他。他见到了她。窗外,下起了夏天的头场雪。一切,重归于好。
番外
漠河村从大火之后,整个村庄重建。有一个舞厅,叫漠河舞厅。只是不在漠河边上,而是在医院旁。神志不清的晚星一看到那边上的四个大字就有明显莫名的冲动,于是小护士就经常推着他去那边。晚星总能跳出完整的舞蹈,那支舞叫“头场雪”。
有一只小鹿经常穿越森林来到村庄,在医院前徘徊不前。
紫色的杜鹃花已经不在,那个地方,正是如今的医院。
原本的私塾现如今成了正儿八经的学校。
路面上不在坑坑洼洼,已经铺上了水泥路。
漠河边上长满了杂草,已经没人经过那里。
极光,从那一天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