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随笔:我们需要怎么样的政府财政职能?
本文由 @高笪慕 授权发表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政府的公共财政职能,不同的观点和不同的看法,甚至站在不同的立场来解释,效率是不一样的,好比登上一座山有无数条路,我们只是选择了一个比较节省时间的通道——那就是站在全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角度上,下面所有的讨论都围绕这一个基点进行。
第一个问题:政府的财政职能从何而来?众所周知,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是极强的,这个依赖无数的市场参与者,自发逐利实现的一种均衡或者非均衡状态。市场失灵因素是对能够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失效的因素的概括,这里我们的理解是市场的参与者不变的(逐利本性),只是游戏规则的变化导致了最后结果的不同,这个我们就需要政府职能去解决这些问题。这个衍生出两个重要的议题,一是政府需要去解决导致市场配置失灵的因素,二是除了市场失灵因素以外政府不能干预市场,这是因为政府在无故干预市场会导致效率下降(哈耶克对此有比较详尽的论述),这两个议题诞生了政府职能的合法性和职能监督必要性。
第二个问题:政府的财政职能如何使用?在政府扫除市场失灵因素的时候,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像禁止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打击电信诈骗,限制巨无霸企业滥用垄断地位等等。这些行为在执行的时候没有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例如外部性),我们称之为帕累托改进;当我们遇到第三方利益受损,但是也必须得执行的情况,其目的必须是获得总效益上的提升,我们称之为帕累托次优。这个我们可以设想一个问题:在通过经济学的学习,我们知道等价的收益和损失带来的感受并非等价的(之前丢失100元的人在某一天捡到100元,心情最后也未能平复),这也是我们厌恶风险的存在,那么整体社会的效益提升是否意味着所有个人的效用总和增加?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如何去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们该如何去补偿利益受损的一方?持有社会达尔文观点的人,经常说社会的发展难免是会给某些人带来利益损失,政府无需过度在意因发展和利益受损的群体,这里可以理解为公平和效率选择的问题。过去道德学家一直强调公平的重要性,但是他们没有很好的解释道德对于社会运行的必要性,这里我们给出一个答案:公平是用来保障效率的实现。从无限合作博弈的角度来看,因为目睹边缘群体利益受损且得不到补偿,民众便对政府持有不信任态度,在手脚并用投票的情况下,政府在调度社会资源的成本会变得非常庞大,政策执行难度也会指数级上升,我们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选择一个最佳的均衡点。
总的来说,一个正常运转的社会是需要政府提供财政职能,作为公民我们也要思考政府的财政职能怎么样实施才能使社会的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