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贪婪?对于贪婪,最直接最明了的定义大致如下:
贪婪就是想要原本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天主教教义里,有所谓的七宗罪,贪婪就是其中一个;然而,若是仔细看看剩下的六个,就会发现其实它们全都源自于贪婪:
傲慢:是因为假装(或者假装到相信)自己拥有其实并不属于自己的种种高高在上的权利;
嫉妒:是因为想要自己尚不具备的东西,却发现别人已经有了;
愤怒:是因为自己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想要那能力却没有;
怠惰:是因为明明要用劳动去交换,却想张口就来、伸手即得;
暴食:这一条其实真的不算什么罪,除非吃的不是自己的东西;古时候算罪,是因为那时候物质真的很困乏,所以,“使劲多吃的那一部分”,其实是“从别人那里抢来的”,或者说,“不暴食的话,可能有机会让别人不饿死”……
色欲:是因为“对方不配合的时候就不是属于自己的”,然而依然想要 —— 对方自愿配合,就算不上什么罪了。
说实话,从那些远古留下的文字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有意义的观察,和非常有启发的智慧。
在投资领域里,“贪婪”像一个魔鬼,有着无数的化身,无所不在,几乎总是“所向披靡”。如果你有哪一次被“贪婪”这个魔鬼摆了一道,别惊讶,因为那实在是太正常了 —— 被摆了一道,竟然还没死,就应该非常庆幸了;被摆了一道,还没死,然后竟然还醒悟了,那就是不幸中的万幸。
最可怕的情况是这样的:
很多人的贪婪,来自于无知。当人们想要一个并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的时候,那就是贪婪。可是,当他们那么做的时候,很可能他们并不知道那么做是贪婪,很可能他们并不知道那东西原本并不属于他们,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原本就应该”拥有那东西……
举个例子,借钱不愿意给利息,就是一种贪婪。历史上,犹太人因为更早更坚定地明白金钱与时间的关系,他们不仅收利息,还收复利 —— 可因此,长期被所有其他种族的人憎恨,动不动就要“灭掉犹太人”,并且不止一次地付诸行动。
首先,利息就应该属于放贷者;其次,金钱在时间流动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利息,于是,理论上来讲,这世界就没有“没有利息的钱”,哪怕是在特定的环境中可能是“负利息”。所以,“不愿意支付利息”,即“想要实际上属于别人的钱” —— 你说这是不是极度贪婪?
然而,冷静地看待历史现象,我们就会发现,这种“贪婪”来自于无知,很多的时候并非“故意”,甚至整个社会都一并无知。乃至于很多人就算是蠢,也是学出来的傻,教出来的笨,而不是天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