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昨天在微博上时候看到这样一句话:当你把心意变成了习惯去做,就变成了理所当然。
当你的心意不再被当做心意的时候,你的好你的付出就变成了原本就属于你该做的了,这种事在感情中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恋爱初期,你为对方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轻而易举打动对方,感动对方,这个时候,你的心意是心意,是爱,是感动。
人都是有习惯的这种习惯,就像很多时候觉得离不开对方只是因为习惯对方的存在一样,你对对方的好对方也会习惯,久而久之,这种习惯可能不再是带着感恩的心得习惯,而是理所当然的要求。一旦这种理所当然的要求成为新的习惯,不满和厌恶也会接踵而至,感情中的习惯就是如此。
02
抛开感情中的习惯,生活中这样的习惯也是如此,本来你随手帮对方做的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但是当对方把你随手帮忙做的事情当成了你本该做的时候,这个事情就已变了味道。
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我们都听说过,两个和尚的时候还可以习惯对方的习惯,当变成三个和尚的时候,谁也不愿意去习惯谁的习惯,谁也不愿意当那个被别人习惯的人,所以三个和尚都没有水喝。
所以,要把你的心意托付一个对的人,要让你的心意实实在在变成心意,而不是被甩手一挥当成了习惯,进而理所当然的索求。
我们生来不是救世主,没有办法做到普爱众生,也没有办法做到对别人的不在乎视而不见,更做不到视若无睹,自然我们也没有办法做到人见人爱。
如果说,你的心意被第一次第二次当成习惯你可以选择忍受,但是当你的心意被第三次第四次当成习惯你还选择忍受的话,那你就要承担你容忍的后果,别人当成习惯是不对,更不对的是你发现这样的结局却还选择纵容,这怪别人,更怪你。
03
那天看到一位朋友发的一个状态:规矩多了,人情味就少了,反之规矩少了,人情味就多了。有了人情,做事难免就会瞻前顾后,怕的不是触碰了规矩而是伤了感情。合同制的关系本来是冷冰冰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深谙世事,能够洞察人心利用感情来经营,那么即使能够分析的出处理也未必能够得当。各取所需这几个字说来容易,做来,难。
我评论说:有时候选择规矩能少好多不必要的麻烦。当越来越多的事情按照规矩来的时候是一种自我进步和人情的解脱。这应该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值得提倡。
有了合同按合同的规矩办事,事情往往办起来能省去很多人情的麻烦。随手帮忙的事情有时候也不必要帮太多,你随手帮忙在你看来是一种善意的帮忙,但是在别人看起来有时候或许就不是你的善意帮忙,而是你的份内之事了。
谁都不想让自己的心意变成习惯,谁都不想让别人理所当然的要求自己,那么,就先不让自己成为一个理所当然要求别人的人。
束人先束己,先做自己再要求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