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政策】医疗保险将正式接入互联网医疗服务
8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在实现高质量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成本降低、效率提高和公平获取、改善患者医疗体验、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指导意见》的政策要点是:第一是深化“放管服”。以医疗保险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为重点,引导各地妥善管理细管,对不属于医疗保险部门管理范围的,不要进行不当干预。
第二是确保政策的协调和连续性。显然,“互联网+”条件下的医疗服务仍然是医疗服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是适用的。 项目和价格被纳入现有的政策框架 强调线上线下公平,促进线上线下协调发展。
第三是体现“互联网+”新特点。“可以突破医疗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的限制 《指导意见》根据其特点,详细规定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如统一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的定价权,对医疗人员的职称和一些常见病、慢性病的价格进行网上复诊价格不加区分。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第一是总体要求,主要坚持“深化管理服务、分类管理、鼓励创新、网上网下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适应“互联网+”等新形式的发展,支持“互联网+”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是项目政策,规定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应根据项目进行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自行设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指导意见》强调,项目准入主要在省级,同时应满足卫生部门主管部门允许、直接为患者提供服务、实现离线项目相同功能的基本条件。它还规定了远程教育和培训不被视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况。
第三是对于公共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保障部门主要对项目收费标准上限进行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由市场调节。
第四是医保支付政策明确实行网上和网下项目的平等支付政策,要求各地根据新格式的特点,完善总量控制、支付方式、协议管理和结算流程。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