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已经初步谈过兼爱思想了,我今天便想谈谈墨家兼爱思想与儒家仁爱思想之间的争议。
对于两家的思想我想大家都十分了解了,儒家主张“仁者爱人”,这是一种有阶级的爱,我也提到过这与儒家创立者的没落贵族身份有所吻合,因为儒家提倡的是以有礼乐维系的和谐社会观念。在达到这一目标上,儒家似乎是一个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协助君主恢复社会秩序的君子形象。我这里指的君子便是当时的周天子,至于为什么是以周天子为主要服务对象呢。这与儒家的“正名”思想有关。固然是因为所谓的“天命所归”,尽管儒家提倡所谓的对鬼神敬而远之,但的确是儒家承认了周王室的正统地位。既然,周王是全华夏共同的主人,那么东周时期的儒家诸子,便死心塌地地追寻周朝的原始政策,周王提倡等级,那么,爱当然是要有等级的(等级制度是相当深入人心的,比如据考古显示,战国时期,在经济发达的东方六国地区,君王、卿大夫、士的墓葬等级差别明显。)这是一种所谓的利他主义。
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诗经•文王》
那么从利他主义的角度来看两家的仁爱思想,墨家的兼爱思想甚至比儒家的仁爱思想利他主义的色彩更加浓厚一些。抛开其可行性不谈,在两千余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能提出这样的言论,足以见其理论的进步性,我想这或许也是其在一段时期成为显学的原因吧。并且墨子也用所谓的极端功利主义,也就是天志和明鬼的思想(类似于天人感应,但不完全限于中央政府,是一种类似于因果报应的思想)来告知人们兼爱的重要性。也通过一些论证来说明了兼爱的理论的绝对正确性。墨子将人分为持有兼爱思想的“兼者”以及持有儒家思想的“别者”,并且用“推己及人”的方法,具体的史料我也已呈现在昨天的文章之中了。
结合与我昨日所说的墨家依附于君主来实现自己的教义。对于儒家来说更是如此。虽说,儒家重点强调的是周天子,但是其本质都是相同的,即依附于贵族政权。所以,儒墨思想的依附者也是相同的。既然上面诸多情况是相同的,甚至两家思想之中还有相似的部分,且又是真正救世良策,甚至如我所说墨家的思想看起来甚至是更先进的,两学派的争议之源在哪里呢?因为我们要知道,在儒家亚圣孟子眼中,墨家思想与杨朱思想是严重与儒家思想不和的。甚至,他还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可谓是字字诛心。”我们不去谈论孟子在逻辑上混乱的地方,但是这句话也提出了儒墨思想的巨大差异“无父”,即与儒家提倡的孝道相悖。
墨家的著作中对这个矛盾也有所论述:
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 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 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击彼则不疾于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我有杀彼以我,无杀我以利。
《墨子•耕柱》
这是儒家弟子巫马子与墨子的对话,巫马子总体的说法是符合儒家的孝道观点。也就是儒家强调人性是根本,爱父母要胜过爱别人,把爱推到别人身上便是“恕”。墨家则不然,他们认为兼爱是别人施加给自己的,为了获得别人的爱,便要兼爱给予他人爱而且爱父母与爱他人是相同的。不但两家的仁爱思想是不同的,实施措施也是不同的,儒家是强调礼乐教化,而墨家更多地是强调因果从现实主义以及超自然的现象来诱使兼爱,墨家的方法论是不符合儒家的义利观的。对于统治者的作用,我在上文也提到过了,两家都势必要依附于统治阶级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今天我只是谈了一下我对与墨家尚贤思想的看法。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和我交流,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欢迎您点赞,关注一下我。今后,我有什么思考也会发出来和诸位探讨。墨家系列也会继续做下去,欢迎大家关注。(纯手打真是超累的,希望您能给我点点赞,鼓励一下我,您的鼓励,是我继续创作的动力)转载请注明出处,违反必究。
我是穆翕,一个贩卖快乐二道贩子,下篇文章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