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房产中介的小周带客户张女士看了38次房,最终帮张女士找到合适的房源,张女士却“跳单”了。
从1月29日到3月7日,小周带张女士东奔西走,看了38套房屋。最终张女士看中一套满意的房子,小张拿出合同准备签字时,张女士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借口离开,后来反悔说不想买房了。
小周很生气,后来意外碰到另外一个中介正与房东接洽。原来张女士为省去1.1万元中介费,私下约房东与其它中介签订购房合同。
小周所属中介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到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中介公司接受了张女士提出的支付1.5万元的和解方案。
中介公司小张带着张女士四处看房,跑了一个多月,花了不少时间,张女士最后说不买就不买房了,你早点干啥了,浪费了别人的时间,最后把人当猴耍了,任谁也不干了。
我想张女士跳单的原因还是因为中介费太高,但这可以跟中介公司谈一下降低中介费,这样跳单显得太没有素质了,毕竟人家也付出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的,人家也是要生活的。
有人认为觉得中介费用过高,可以跟中介公司谈一下降低中介费或者房子价格,人家时间也是时间。一看就是外行,15万的中介费,想啥呢?中介费也是有明文规定。
现在的中介公司收费也确实太高,有点不合理,让买房的人接受不了,3%的房款 ,500w的房子,15w的中介费,平均每次看房5000,那有这么好挣的钱!
而后来这家中介应该是1%,最后那个中介为张女士省1.1万,这是一笔不少的钱,所以张女士找了另一个中介付了4万中介费。这中间的差距确实很大,难怪张女士跳单。
但是,不管怎么说,做人要讲诚信,既然答应了中介公司的条件,而中介公司也给你做到了优质服务,你对中介的服务也很满意,看完了房确定买,那就要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要后悔,我认为法院判得很公正,应该尊重每个行业和职业人。对于不尊重别人的劳动和付出的人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如果感觉中介费贵,不想要就早点说说,把中介的人这么耍真的不好,这种行为很没素质,不可以这样没有品德。中介人员辛苦带你看房38次房源,至少要给人家赚点辛苦费吧!
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自私,中介既然帮助了你,怎么着也得让人赚点钱吧,白白的把人当猴耍了,用完就把人家甩了,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违背诚信原则,想免费占用别人的资源,又不想付钱,虽说中介费要以房价成交为准,但是38次看房都不能让你感动,个人素质堪忧。
跳单是不对。但是中介费太高,也是不合理的,很多人都接受不了,所谓薄利多销,中介费降到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就不会出现跳单这种事。买房本身就是一笔不少的费用,可能要用一辈子的积蓄,本来就不
堪负重,再加上中介费,作为一个普通人,真是承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