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这样的干部队伍不仅能干得了为民服务的实事,也能经得住权钱腐败的考验,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与持续进步的重要基石。
近期,党中央正式印发了最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此次我也认真学习了该《规定》,从中也获得了不少启发,也越发了解了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管党治党等方面的深远意义。
自2017年党中央首次发布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再到今年的完善修订,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战略的勇气与决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向纵深发展。作为干部监督机构的一员,我深刻感受到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干部监督机构要积极将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的成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工作中。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揪出了不少“大老虎”和“小苍蝇”,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没有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但结合日常工作、生活,就会发现一些“可查之处”,故而运用好这一重要监督手段,做好随机抽查和届满全核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众所周知,“贪污腐败”是从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打虎拍蝇”也是从小细节牵连出大漏洞的。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如实填写个人事项,不仅是对党忠诚的体现,也是对人民忠诚的践行。干部监督机构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仅是加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也是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是准确识别干部,了解掌握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也给纪检监察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审查助力,对于想要投机取巧、蒙混过关、耍小聪明的人,是经不起回溯核查的。认真把好个人事项报告的关口是干部监督机构工作的重点重心,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是对“老虎”“苍蝇”的有效震慑手段,让领导干部真切感受到“戒尺在侧、悬剑在顶”,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