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后台问小编:已签合同,试用期还没过就被辞退,理由是能力不足。听说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好而且一般没有赔偿,是真的吗?
在很多打工人心里,试用期是第一道坎。萌新选手眼看着试用期就要通关,却突然被公司约谈+劝退,只能暗自感叹「游戏才刚开始我怎么就挂了?」但试用期真的有那么容易挂掉吗?其实不然,如果你熟练掌握本攻略,萌新也可能起死回生。
试用期员工被解雇的理由可能五花八门:能力不行、速度太慢、KPI不达标、跟同事相处有问题……但其实归纳起来就两个常用法条: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
一、这个“三天”是假的
这个三天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走人。而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解除,没有“三天”这个时间的规定。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要求提出解除,是可以当天提出,不需要提前3天。
二、试用期内公司随意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解除,只能是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例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要求,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
并且公司对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要求,是有举证义务的,不是说不符合就不符合的。
例如,入职的时候应该告知劳动者该岗位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算符合录用要求。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招聘业务员,可以约定每月业务量达到10万,或者拉来新客户3人,才算符合录用要求。
对于这一点的举证,大部分单位可能完成不了。
那么在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雇职工吗?企业要赔钱吗?
试用期,企业不可以随时/无理由解雇员工。一部分有点良心的企业找不到合理的理由,就只能违法解除使用其员工。这种情况下,试用期员工会拿到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通常是一个月工资),意味着无理由给钱让你走。
而大多数试用期员工会遇到的情况是,试用期期间,老板想让你走,但是没有理由,就会和你谈,说你没通过试用期,能力不够,打击一番,让你自己辞职。
千万别妄自菲薄,觉得自己能力不行,被打击得起不来了。
其实很可能是企业内部原因造成的,比如项目叫停,开始裁员直接把试用期员工逼退。要对自己的能力有基本认识,不要被主管PUA。
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如果公司想辞退员工,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另外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老板让你走,你完全可以继续上班,并要求老板继续支付工资。
这个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员工试用期不被无理由辞退。
当然如果公司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就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呢,在试用期让你辞职的,就是无理由辞退的情况,不要轻易上当。你要问,“我哪一点不符合录用条件?请给出证据,否则请给我赔偿,说明你是违法解除,那我可以走!”
而且如果规定的录用条件没有写在合同里那就是没有录用条件,也就没有办法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有哪些防御招式?
先确定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试用期。没约定就是没有试用期,公司放冷箭对你无效。
1、弄清楚公司的「录用条件」(别跟当初的「招聘条件」混淆啦)。如果你不好意思直接问,那可能需要四处逛逛寻找“宝物”,比如入职说明书、考核管理告知确认单、员工手册甚至公司墙上贴的告示……
2、遇到不合理的解雇,千万别急着签「离职申请」、「辞职说明」、「离职协议」等暗示自己是主动或自愿离职的协议,否则会增加维权难度。
3、镇定,镇定,根据上文中提出的两条常用法条来校对一遍公司的操作,如果发现bug,可以考虑维权。
4、此时屏幕上针对「试用期违法解雇」跳出两个选项:你是想要「赔偿金」(带上一个月工资远走高飞),还是想要「恢复劳动关系」(继续留在公司当打工人)?只能选一个哦。
5、千万别把「赔偿金」说成「经济补偿」,否则可能血亏一半工资。
所以啊,大家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就算是试用期也要严肃地对待,如果被恶意辞退,要理清思路,寻找证据,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