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作为家庭中子女的执教者所具备的素质称为教育素质。父母的教育素质应当包括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能力等。
一、教育观念对子女影响
在许多父母看来,上大学是孩子成才的标准。调查表明,高达92.8%的父母期望孩子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但就我们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而言,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90%以上的人受高等教育程度。期望的高学历未必成为现实。
这也造成孩子学习压力,也有可能造成儿童的人格缺陷。
与父母的高学历期望相联系,注重孩子的知识学习,轻视能力培养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家务劳动是培养孩子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儿童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调查表明,现实生活中,对孩子的劳动训练是远远不够的。
二、教育方式对子女的影响
(一)情绪传导作用
父母情绪通过教育方式影响孩子的情绪,在其思想、态度和一般行为中反映出来。父母处于良好的情绪状态,往往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态度亲切和蔼,富有耐心,孩子有一种愉悦感、安全感、乐于接受父母的教诲。
(二)性格形成的作用
粗暴的态度和教育方式导致孩子愤怒情绪,也是固执、违拗、任性等性格产生的原因。以友好的态度和方式对待孩子,往往使孩子富有同情心,与人为善,亲切天真,善于交际。
(三)行为规范的作用
父母对孩子的教化是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表现出来的,拒绝什么,允许什么,奖励什么,惩罚什么,表明父母的道德判断及对社会规范的认同状况,规范孩子的思想认识及言谈举止,是孩子懂得哪些是善良的、美好的、哪些是最恶的、丑陋的。
三、教育能力对子女的影响
教育能力是父母在一定的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教育知识,在家庭教育的实践中处理亲子关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了解孩子的能力,评价孩子的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协调亲子关系的能力,指导孩子的能力等。
作为父母,不仅要有良好的观念和期望达到的目标,还需要具有教育能力才能完成既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