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并华者,襄阳鼓刀之徒也。尝因游春,醉卧汉水滨。有一老叟叱起,谓曰:“观君之貌,不是徒博耳。我有一斧与君,君但持此造作,必巧妙通神,他日慎勿以女子为累。”华因拜而受之。
华得此斧后,造飞物即飞,造行物即行。至于上栋下宇,危楼高阁,固不烦余刃。后因游安陆间,止一富人王枚家。枚知华机巧,乃请华临水造一独柱亭。工毕,枚尽出家人以观之。枚有一女,已丧夫而还家,容色殊丽,罕有比伦,既见深慕之。其夜乃逾垣窃入女之室,其女甚惊。华谓女曰:“不从,我必杀汝!”女荏苒同心焉。其后,每至夜,窃入女室中。他日,枚潜知之,即厚以赂遣华。华察其意,谓枚曰:“我寄君之家,受君之惠已多矣,而复厚赂我,我异日无以为答。我有一巧妙之事,当作一物以奉君。”枚曰:“何物也?我无用,必不敢留。”华曰:“我能作木鹤,令飞之。或有急,但乘其鹤,即千里之外也。”枚既尝闻,因许之。华即出斧斤,以木造成飞鹤一双,唯未成其目。枚怪问之,华曰:“必须君斋戒,始成之能飞。若不斋戒,必不飞尔。”枚遂斋戒。其夜,华盗其女,俱乘鹤而归襄阳。
至曙,枚失女,求之不获。因潜行入襄阳,以事告州牧。州牧密令搜求,果擒华。州牧怒,杖杀之。所乘鹤亦不能自飞。
并华原是襄阳一个操刀作菜的厨师(但从下文看,似乎是个木匠,因为厨师得了神斧也不可能就有了木工的技艺)。曾经在春游时,喝醉了躺在汉江边上。有一个老人大声喝骂他,对他说:“看你的样子,也不是个赌徒。我给你一把斧子,你只要拿着这把斧子制造东西,一定巧夺天工,只是将来要小心,不要因为女子招祸上身。”并华于是拜谢老人并接受了斧子。
并华得到斧头后,造飞的东西就能飞,造走的东西就能走。至于雕梁画栋,高屋楼阁,根本用不着多费刀斧。后来他到安陆一带游览,住在富人王枚家里。王枚知道并华木工手艺精巧,就请他在水边造一座只需一根柱子的亭子。
亭子完工后,王枚带全家人都来观赏。王枚有一个女儿,因丈夫去世而回到娘家,姿色十分漂亮,很少有能和她相比的。并华见到她后就心生爱慕。当夜他就翻墙进入女子卧室。王女非常惊恐,并华威胁她说:“若不从我,我就杀了你。”女子犹豫了一阵后,也就屈从了。之后,并华每到夜晚,就潜入女子卧室。
有一天,王枚暗中知道了此事,就给了并华丰厚的礼品,打发他离去。并华也察觉了主人的意图,就对王枚说:“我寄居在您家里,蒙您恩惠已经很多了,现在您又厚赠于我,我将来也没什么能报答您。但我有一身绝妙的本事,可以做一件东西给您。”王枚说:“什么东西呢?如果我用不上,也不敢留下它。”并华说:“我可以做木鹤,您能命令它飞起来。如果您有急事,只要骑上这鹤,就能飞到千里之外。”王枚听说过并华的本事,于是就答应了。
并华就拿出斧头,做了一对木鹤,只是还没雕眼睛。王枚觉得奇怪,就问他什么原因。并华说:“必须要您斋戒后,再雕上眼睛,它就能飞了。您不斋戒,它就飞不起来。”于是王枚就去斋戒了。当晚,并华拐走王女,两人骑着鹤飞回了襄阳。
天亮后,王枚发现女儿失踪,到处寻找也没见人。于是他悄悄到襄阳,将此事上告给刺史,刺史令人暗中搜查,果然捉住了并华。刺史大怒,杖杀了他,他所骑乘的鹤也飞不起来了。
《潇湘录》,作者有二说。《直斋书录解题》作李隐,《新唐书·艺文志》作柳详。本书水平有时与《河东记》不相上下,以志怪为主,只是篇幅一般较短。李隐生平不详,只知曾任校书郎,唐懿宗李漼(年号咸通,860-874)时人。
《襄阳老叟》出自《潇湘录》,载于《太平广记》卷二百八十七,“幻术”类。讲了并华偶然得到一把神斧,掌握了高超的木工技艺,就得意忘形,将老叟的告诫抛之脑后,滥用其技,以逞一己之私,终招祸丧身的故事。但这篇短文,却侧面反映了我国古代工匠高超的工艺水平。制造飞行器具,早在战国时期,就有公输般(即鲁班)造木鹤而能飞的传说,直到《聊斋志异》中,仍有类似的故事,这也反映了自古以来,人类对翱翔蓝天的向往,这也是促进科技不断进步的内在动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