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我决定订阅《教师博览》原创版杂志,因为小区所在地的邮局有熟识的人,就拜托他给订阅,并把订阅一年杂志所需要的费用及时给了他。此人曾是我的同事,也是同村熟识的人。我再三叮嘱,是原创版不是文摘版,并且把杂志的名称和刊号都写在了纸上并交给他。心想:“这下应该没问题了。”
孰料想,2017年2月份都过去好几天了,我订阅的1月份杂志还迟迟未到。我只好去邮局询问,营业员连头都懒得抬起,不耐烦地问我订阅的杂志名称,我如实告知,并提到那个熟人的名字,结果营业员说那人已不在邮局做事了,然后噼里啪啦在键盘上一通乱打,面无表情地说:“第一期杂志已经投递了。”我忍不住反问道:“那我怎么没收到?”她抬起头瞟了我一眼,一副跟她没关系的样子,然后就再也不理我了。我赶紧给那个熟识的人打电话,那人告诉我投递员的电话,让我找投递员,我再次拨打投递员的电话,无人接听,再拨,还是无人接听……
正在这时,局长来了,此人与我爸熟识,于是,我走过去打招呼,并告诉了他这个情况。他表现出很气愤的样子,说一定要弄清楚怎么回事。等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终于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杂志早就投递到小区门岗,是门岗人员给弄丢了。
说来也巧,门岗人员是我娘家一个侄女的公公和婆婆。娘家侄女比我还大一岁,机缘巧合,我们住在了同一个小区,偶尔一起回家,相处还不错。虽然是门岗人员失职,但看在他们儿媳的份上,我没有再追究。但这公婆二人却把责任都推卸到投递员身上,说投递员都是扔下东西就走,他们也不知道这些报纸或杂志是谁的。我给他们说这本杂志是我的,以后收到,记得告诉我。他们应允了,同时也把2月份的杂志找到并给了我。
我接过来一看,竟然是文摘版!可我明明告诉他订阅原创版!原创版!
3月份,4月份的杂志如期而至,尽管都是文摘版,一般在当月的上旬收到。
今天是5月12号,晚饭后我忍不住去门岗询问,老太太找啊,翻啊,好一阵折腾,没有找到,老头儿一直在喝粥,后来忍不住说了一句:“你问问小松,是不是她拿走了?”小松是他们的孙女,也就是我侄女的孩子。结果叫过来孩子一问,才知道被她拿回自己家看了。于是老太太让她回家拿给我。待我接过书一看,封皮已有磨损,里面的书页也有了褶皱。
心里的火苗,蹭蹭地往外冒,但还是忍住了。
我当着两个老人的面,对孩子说:“这是我订阅的书,下次收到,即使你想看的话,也得先告诉我一声。”
这句话是否有用,我不得而知,但我必须说。
回到家,我就给局长打电话,言辞激烈,局长又是一番好言相劝,最后我说:“我要求以后把杂志直接给我或及时打电话,我自己去拿,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我直接投诉。”局长也有些不悦,但我心里更气,就挂断了电话。
老公看我气冲冲的样子,忍不住过来询问,我把这事从头叙述一遍,他帮我分析了这件事,认为这事牵扯到那么多熟人,不好把事情弄僵,建议我亲自去学校所在地的邮局订阅,并索要收款收据,如果再出现类似情况,坚决投诉。
有些人,做事太不靠谱;有些人,没有责任心。
真TM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