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昨天坐地铁发生一件很有趣的事
一个大姐把自己的手机给丢了,还附带了一份要和甲方签约的合同,她给自己的手机打了个电话,问对方是否捡到了一个手机。对方当时就把电话给挂了。于是她就给自己的手机发了条短信。说如果你把手机还给我,我就给你1000块钱。于是,对方接了她的电话,并告诉了她地址。
在对方没答应还她手机之前和答应还手机之后这个姐姐表现了截然不同的表现
没答应还之前表现:出多少钱都行只要把手机还回来就好
愿意归还之后表现:给1000块是不是有点多啊?(潜台词我是不是有点傻)
我接了她一句话:"说不定人家不收你钱,但是,人家把手机还给你,却让你省去了很多麻烦,并且手机里面很多东西是不能复制的,可能不值钱,但对自己的意义非常大。你觉得这些东西可以用钱买回来吗?"
同一件事情不同的发展时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但都是站在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向。
同样的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的几个朋友,朋友们的想法和我的想法出入很大。
朋友a:"这样也太不道德了,捡了人家手机还要人家给钱?"
朋友B"这算不算是勒索呢?"
朋友C:"这样肯定不能当面交易,不然被别人拍了小视频,放在网上,捡了人家手机还要了人家1000块。多不好,多没道德。"
听了朋友的想法,我突然想到了薛兆丰老师北大经济学课上面讲的经济学思维。
社会成本,谁能更有效率的解决这件事,那个解决方法浪费的公共资源更少。
我的想法,在道德方面可能会觉得很不好,可转念一想自己丢失了东西,如果去补办的话,可能花费的精力和金钱比现在还要多。并且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如果能用钱解决的事我就绝对不会去浪费我的注意力
丢东西的人所要付出的注意力成本和金钱成本应该>自己愿意给的1000
捡东西的人为此事所付出的注意力成本和金钱成本又是多少呢?
如果所有捡到东西的人,都愿意用一种丢方和捡方都能接受的方法去解决。那社会的效率是否就会提升。
如果双方都愿意接受这种有偿的付出,那是否还存在道德的问题
在这个没有英雄的时代里,雷锋已经成为过去,做好事也要用一些手段保护自己,很多少人捡到东西后不归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和财物有关,如果捡到得东西不是财物找到的可能性很大,只要上面有联系方式,但丢失的与钱财有关找到的几率就很小
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就好像是不敢扶老人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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