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为先,绘就依法治镇“画卷”

兴宁市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依法治镇试点建设,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探索打造可操作、可持续、可复制的法治建设新路径。

一、党建引领,谋定治理“路线图”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镇工作的体制机制,印发工作方案,对重点任务进行指标分解,细化为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让法治职责具体化、明确化,依法治镇标准化、可量化,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齐心抓”局面。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财政预算,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综治中心和执法办公场所软硬件设施进行提档升级,规范化设置“五室一厅”,司法、规划、国土等部门以“常驻、轮驻、随驻”形式进驻综治中心,“一站式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规范作纲,织密执法“防护网”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均通过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案件办结时同步进行公示;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严肃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有法律基础且年轻的干部纳入执法队伍后备力量,组织召开学法普法会议,邀请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普法润心,点亮法治“启明灯”

加大社会普法宣传力度,统筹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载体,打造新型法治宣传矩阵。围绕“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发挥平安法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驻村律师、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四、服务暖心,架起便民“连心桥”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庭、司法、派出所等基层政法力量以及驻村律师、热心乡贤、老党员、理事会等群体的调解优势,优化群众来访接待、诉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信访事项受理转办督办、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处置指挥等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真正建立起一条方便、快捷、简易、广泛的办事通道,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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