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家书之治军之十八【432】2023-8-27
沅浦九弟:
初六日给你写回信说,你和夏、黄、周的军队一到吉安,恐怕你还没有收到。初八日接到你的信时,因次青在抚州打了败仗,要先拨周军到瑞州,李中丞也慨然答应,周军在初二日起行,真有救人在饥饿和被淹没时的急迫心情。
我初六日已经答应救援吉安,初七日又命令周岐山回湖南的凤营合并,而且告诉了他要到吉安去。现在不能因为你的一封信和骆公的一封咨文就改变原来说过的话,再说夏、黄能得到我为他筹饷,温弟和你可以和歧切差(查完注译,不甚理解),要是你和夏、黄不来,周军一军队孤掌难鸣,不能把瑞城包围起来,筹饷的事也要落空,这可不是我的本意啊。
现在我写信给季高,都照他最初的意见,送各批件给梧冈(周凤山),命令他一同去吉安。如他已到了浏、万,可以写信叫他折回醴陵驻几天,等你到了和你一同走。周凤山在抚州失败后回到湖南时,军队里饭锅帐蓬都没有,你和季翁商量提供给他们,到吉安后,以半个月为限,赶快出击,作游动兵进剿各地,不能在城下久住。若事机顺手,我们年内就可以见面了。
咸丰六年(1856)十月初九日
沅浦九弟:初十日的回信和对周梧冈(周凤山)的批示,应该到了。十二日接到你初三日的信,得以知道你的近况。黄、夏和周同到吉安的事,在昨天的信中都说了。十一日我又奏请给这支军队发二千张执照,这才能使黄、夏劝捐顺利,现趁来人带去。
至于让裕时兄接受捐款,专给他一军使用的事,夏、黄如果来到瑞州,这不是中丞和季公的本意,也不是司道、时、石他们的共同的意见,不能强迫别人违反本意听从我的意见,要设法把捐款归他们军用。现在既然全部都到了吉安,季公就能主持这件事,捐款当然是这一军支用,不要由我来写条子,又增加一道手续。
至于到吉安后是立即行动,还是久驻城下,现在很难预定。只有沅浦要以半个月为限,急到瑞州,换温弟回家,这是家中的紧要事,你要和南翁、憇翁说定不能更改。
咸丰六年(1856)十月十三日
沅浦九弟:
初六日俊四他们来,接到你二十八日夜里写的信,知道你们二十五日已经行军,军容整齐严肃,使得我很高兴。吉安是个很富裕的城市,是江西最富的,又有官绅全力捐助,军饷一定很充足。你和周梧冈一军同行,如有银钱要多分下去,少留作己用,不要肥了自己瘦了别人。梧冈虽然不明大局,不能经受风浪,但对扎营放哨、巡更侦探,打仗分支的事,毕竟是一员不可多得的、久经其事的将领。
主事匡汝谐在吉安招兵组团,想袭击郡城,听说湖南有军队来援救吉安,他要从旁响应,若和你军相会合,要好好待他。袁州克复后,刘、萧他们的军队就可以攻临江。六弟和普、刘在瑞州的名声威望也就可以一天天扩大了。
你和夏、黄到吉安时,是迅速行动还是久驻不动,要根据时机决定,若周军和桂、茶各军能够自立,你久率领湖南军队助剿到江西来,我们在年内详见是我最高兴的事。不过军事是变幻无常的,每遇到危险、疑惑、震撼的时候,愈加要静心定虑,不能发作的太突然,这是很重要的。
咸丰六年(1856)十一月初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