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来子划破腿,我们也不敢爬大门了,于是每天早上育红班门口会有一堆小孩子在等着开门。某天大叔上班从门口路过,晚上回来跟家里人说:
“我早晨从门口走,看见这帮小孩子们个个都在说“卧槽铁”,原来在育红班就练这个啊!”
卧槽铁,那个“铁”字是语气词。每个地方方言里的脏话各有各的滋味,山东很多地方用“恁”表示“您”,所以“槽恁娘”喊出来格外好听,我师兄学会了以后经常说,这就是语言的魅力,把我们的心拉得更近一些。
(什么叫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我当时不记得这事,由于害怕家人责骂,就极力否认。但他们只是笑,现在想来我也会笑,一群小孩子在学校门口苦练脏话,好可爱哈哈哈哈。
现在的小孩子,别说幼儿园,就是小学生中学生,在学校磕破点皮就去医务室,有的家长还兴师动众地来学校理论。我们育红班不管发生多么严重的事件,只要见了血,就拿出镇班之宝来摆平。那个年代哪有创可贴这么高级的玩意,更别说什么碘酒纱布之类,村里只有卫生室才能见到。
土人就用土法子,我们的镇班之宝就是——土。
细土,就是最好的止血剂。老师让我们收集窗台上、桌子上的细土,放在火柴盒里。一旦划破了皮肤,就撒上止血,万能神药。
某次有个同学不慎用小刀划破了手指,嫩而肥的手指不经划,看到了骨头。搁现在那可是了不得的事故,得赶紧去医院包扎,甚至得缝两针。可那时候一点都不慌,老师淡定地拿来细土撒上,孩子高高兴兴地回家。
后来我长大了,给别人讲这事,他们不信。
我要没经历过也不信。照常理来说,见了血应该消毒,但是细土可不算药品,里面什么东西都有,甚至可能导致感染。可我们就这样野蛮生长起来的,也没感染过,还都好了。
唉,我们可算见证了国家的进步了,医疗条件和人们的意识都有了巨大进步,现在谁要把土往伤口上撒,那得让人说傻子。
育红班除了快乐,还有两件事对我影响深远。
第一件事是一件羞耻的事。那时候村里没人装的起空调,家里有个风扇就不错。某天有个同学带来一个小风扇,拿在手里吹脸,可把我们羡慕坏了。这种小风扇近两年好像成了网红单品,做出了各种花样,在那个年代可是高级货。
我眼红的不行,觊觎了好几天,终于找机会偷过来了。
故事如果讲到这里,那只是一个俗套的故事,不值得写入文章。
但即使讲到这里,也已经对我的人生产生了重大影响。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偷别人的财物——偷水果不算哈,偷杏偷桃偷苹果我都干过,但没什么愧疚感,只摘一两个体验一下刺激,没有对别人造成多么大的损失,就当我双标吧哈哈哈。
同学回来找不到小风扇哭了,那可是他花五块钱买的——五块钱可是个大数目啊,能买一把大玩具枪!
打我上学我妈从没给过我一毛的零花钱,都得每天从奶奶那里装可爱才能拿个一两毛就高兴的不得了。后来把我憋坏了,偷了我妈60多块的硬币,刚开始偷一块的,后来五毛的,当一毛的也偷完以后,五分钱我都给她偷没了,后来被发现打了我好几天。
我看着同学哭,心里很不是滋味。愧疚,害怕,恐慌,这些情感在我六岁的心里交叠,直到放了学跑回家心里还突突的。而这次经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对不起那位兄弟,成为我心里的一点阴影。你要问面积有多大,大概是——一平方,厘米。
然而故事并没有结束。
我偷那风扇,并不是为了自己用,实际上我只体验了一下,就送给了母亲。母亲干农活或者出去打工,天气太热,我跟她去地里干活看见过,她的汗水密密麻麻止不住的滴落,毛巾都湿透了还一直流。我出汗多就是随了她,夏天吃饭一定要流很多汗,搞得被人都以为我虚。
我实在心疼她,所以当我看见小风扇的时候就想要给她。但我买不起,母亲更不会同意花五块钱买个这玩意自己享受。我们家连菜都要挑最贱的买,现在都如此更别说二十年前。
所以我告诉她,这是同学送给我的。于是母亲以后上坡(就是去地里干活)都带着它,我心里也就开心了一些。
等我发这篇文章的时候,会告诉那位同学,向他坦白是我偷了它的小风扇。他可能早就忘了这个东西,但我记得那种愧疚。
上面提到偷水果,就放到这里讲了吧。以前村里很多果园,毕竟种果树比种地要多赚一些。但果园需要经常打理,后来人们都出去打工,果园渐渐少了改成了耕地。如今种地的人都老了,年轻人更不会种地,所以耕地又变成了杨树林。都说粮食不够,可明明我看到大片的土地盖了房子,修了工厂,种了树,所以到底是够不够?
仅剩的几片果园就成了我们的目标。我从小胆子小,不然也不会偷东西害怕。可小孩子从众心太强,大家一起做也就壮胆。他们经常偷,我只偷过两次。
第一次杀进去,还没等动手,就被老爷爷发现了,上来追我们,我们就赶紧跑。有个兄弟跑的慢被看见脸认了出来,老爷爷就在后面喊:“***,给你ga(方言“割”)了鸭子去!”
鸭子,就是我们方言里的小鸡鸡,比较难听,不如小鸡鸡听起来可爱。
第二次走运了,正好没人看管,但我们心里虚,也顾不上好坏只是慌乱摘了一把赶紧跑回家,到了家还得藏在床底下喘上半天气,偷偷地吃。
杏子虽酸,但偷来的可甜,现在买再好的杏也不如那时候偷的好吃。
等我们长大一些,孩子们懂事了,就不干这事了。而我恰恰相反,越长大胆子越大,竟然喜欢上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可怕……)
初中时候周末回家,赶上杏熟,我穿上绿色的衣服,钻到园子里偷杏。
有的园子有人,那还没多大难度,毕竟园子大而人又不那么灵敏;有狗的园子才真刺激,我就喜欢挑这种。
园子一般在山里,修成梯田的样式,有一道高墙,由石头垒成。我们幼儿园就开始在十几级的梯田里爬上去再跳下来,从那时候就算培养了攀岩的兴趣。所以偷果子就要翻过高墙,跑的时候还得敢跳,我已经有了基础。
某次刚爬到园子里,就看到一条大狼狗盯着我看。我俩对视一分钟谁都不动,它刚要喊,我就打了个“嘘”的手势,它竟然不叫了!然后狗就看着我摘了几颗杏,才发现不对劲,疯狂地叫起来。而我回头就往下面跳,两米多高的墙直接小意思,等我跑远了还能听见狗叫声,心里狂喜不止。倒不是喜欢那几颗杏,而是那种刺激。
哎呀,现在想起来都激动。
最后一次偷水果是前年,在川西九鼎山上露营碰见俩兄弟,开车下山的时候路边有苹果树,驾驶员不下车,我们另外俩人下来偷了几个,车门一直开着,上车立马就跑。
成年人的快乐和小孩子也没啥区别,偷来的依然比买的好吃。
我以为我已经算是偷果子行家了,没想到我妈才是隐藏的高手。有一年我们从地里回来,路遇一片果园,我妈直接上树摘,跟摘自家的果子一样从容。我在底下接着,紧张的出汗,说要是被人看见怎么办。妈说怕啥,吃他两个果子又不是什么大事。
原来我是遗传的她!
而我女朋友更是对这事上瘾,但凡看见树上有果子就让我去偷,她自己却不敢动手,只会怂恿别人,也算是奇葩了。
还有一件事简直荒唐。
有一年暑假时间长,赶上玉米成熟季。我们那的玉米是粮食玉米,不是南方的水果玉米,只有嫩的时候煮了才好吃,成熟了就煮不烂了。
父母不在家,让我自己去摘。我拿了一个编织袋,去了自家的地里。旁边地里有位老汉,跟我打招呼,我说来摘几个玉米吃。于是我就钻进去,大刀阔斧地摘起来。
玉米高过头,从外面什么也看不见,不仅闷热,玉米叶划到身上又痒又疼。过了一会老汉钻进来,抓住我的手说:
“你小孩子不要干这个,赶紧回家!”
我以为他的意思是摘玉米这活太苦,小孩子细皮嫩肉的受罪,笑笑说:
“大爷,我可跟别的小孩子不一样,打小就干过这活了,放心吧,您不用管。”
大爷看了我一会就走了,我继续热火朝天地摘,装了大半袋,我都快扛不动了才回去。回到家差点没压死我,赶紧去柴房生火,用大锅煮出来满满一锅。
妈回家看到我的成果,很是欣慰,儿子长大了,可以自食其力了。
嫩玉米就是香啊!
如果故事只到这里,会是一篇很好的小学生日记。再加一句升华,那将是一篇43分的中学作文(43分是满分60分作文的及格分,整个中学时代几乎我所有的作文都是这个分,唯一考高了一次是高考,语文128分比平常多了30分,才幸运地把我送入大学)。
然而这是一个悲痛的故事。
妈问我从哪里摘得,我说西山那块地。妈说咱西山哪有地?我说以前我经常跟你们去的那块地呀,我只知道那里。
妈说:“完了,你这个勺八(方言傻子的意思),那块地早就到期被人家承包了。”
我说:“怪不得那个大爷进来跟我说小孩子不要干这事,劝我回家。”
我才知道他妈的我走错了地,摘了别人的棒子!
大爷来是劝我不要偷东西,我却说从小就干这个!
我看着那满满一锅玉米被妈装进塑料袋拿走,忙活了一下午都没尝一口,口水都给我流干了。
妈把那些玉米还给了主人家,向他们道歉,主人家也笑了,说没关系;然后妈又去找了那个大爷,向他解释其中原因。等她回来也是口干舌燥了。
后来回想这事,妈自己都觉得我们可太实在了,孩子忙活了一下午都没吃一口。
我也觉得好笑,主人家收到那一锅玉米的时候大概是傻了,竟然还有这种好事,还有帮忙摘下来又煮熟了送来的,真是个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好孩子啊!
还有一件事记忆深刻。
某天下午去上学,到了学校门口看到停了几辆警车。那个被老爷爷喊“给你ga了鸭子去”的兄弟正从学校往回走,对我说:
“赶快回家把你爸爸的身份证拿来,不然警察就把你爸抓进去。”
我当时感到五雷轰顶般的恐惧,用两条小短腿跑回家,妈正在睡午觉。我把她摇醒,说了这事,妈说:
“不用听他们说,你去上课就行。”
我对此事坚信不疑,苦苦哀求母亲,她都有些不耐烦了。我哇地一下哭出来,特别害怕爸爸被抓进去,虽然那时候不懂被抓进去会怎样,但想到这事就很怕很怕,大哭一场。
最后有没有被妈打一顿已经不记得了,但肯定没拿身份证,去了学校也没人跟我要,更没人把我爹抓进去,害的我为此迟到了。
现在想来,我们以为小孩子不懂事,这句话也对也不对。他们的理解方式可能不同,对问题的看法也不成熟,但人类的感情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并无二致。
过了几年上了初中,村里孩子们在坡里摔跤,我把当年虚报假消息这兄弟连摔三把,他不认输,倒下的时候把我也拽倒,我便用手撑地(不撑住就亲上了,下面又不是女的)。结束的时候感觉肘子疼,才发现软骨裂了。为此我吊了两个月胳膊,以至于本来就不均衡的手臂更不均衡,被人戏称“麒麟臂”。
而我的手下败将后来去当了兵,再见面我是不敢跟他摔跤了。
我要不看前文都忘了写过“有两件对我影响深远的事”这个引子,反正也不是论文,而且能看到这里的读者也不一定有,随意点也无所谓。
不过幸亏有这个引子,要不就忘了第二件事。
从上幼儿园我就是学习最好的孩子,而学校老师往往喜欢让这种孩子当班长。那年我五岁,第一次当班长,没想到这个身份陪伴我到大学。更没想到的是,班长辞职也伴随我每一个学习阶段。
我比同龄人都要早熟一些。虽然只有五岁,但对于班长这个职务也尊敬认真。老师不在的时候要管小孩子,管不住我就难受,难受几次就受不了了,感觉自己的能力不够称职,就向老师提出了辞职申请,还在班里公开宣布。
如果说中学、大学辞职还能理解,可一个幼儿园小孩子就能干这事,还有点惊喜。想想我那时一本正经的对同学们宣布辞职,真是笑死。
从那以后,小学辞职,初中辞职又复职,高中辞职,大学被人莫名其妙地推上班长又迫不及待地辞职。我还没参加工作就已经辞职五回了,不知道以后的人生中还有几回。
由此可以看出,我是有上进心的人,总耐不住寂寞,想干点事业。
但是反复这些次也能看出来,我是不喜欢这些公职的,倒不是不想为集体做贡献,只是不想当领导。
初中的时候做班长,我太过严厉,对一群十三四岁的孩子们做出那么苛刻的要求(具体有多么苛刻,初中篇再讲)。当时很多同学都要躲着我走,不敢也不想跟我讲话;直到现在还有人想起来恨我,给中学时代的他们带来很多苦恼。
到了高中就后悔了,不想那么严厉,于是就给班里偷偷放电影,逃课打篮球,还以身作则早上不起床来得最晚(然而只有我一个这么做)。后来和班主任在办公室拍了桌子,她把桌上的东西全都扔在地上,我说你生气打我,别扔书。回来我就在班里说不干了,一直潇洒到高考。
不觉已经写了快一万字,没想到这么遥远的记忆还能记得一些。
朋友说人家都是老了,功成名就了才写回忆录,难道你已经老了啊?
确实是,某些时候觉得二十六年也很长了,经历的事也不算少,不写下来怕忘了这么多快乐的故事;但我没有一点点功名,所以不敢称之为回忆录,就当我补上过去的日记。
让我欣慰的是,至少有那么一两个读者向我催更,算是莫大的荣幸。
幼儿园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