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琴與音律
调琴师大约最懂得平均律。他以平均律半音调试钢琴,调琴完毕,上校让他给部落的客人们演奏,他弹起了《十二平均律》,一首首连续,一句句烂熟于心。
“乐音起起伏伏。他发觉自己一边弹奏一边摇摆。我还可以告诉医生很多,他想着,比如我为什么选这首曲子。这首曲子完全符合对位法,正如所有的赋格曲一样。这首曲子是简单旋律的精巧组合,我们不得不遵从曲子前半部分定的基调。在我看来,这意味着由规则与标准组成的美丽。我可以告诉他,这是一首没有主旋律的曲子,在英国,很多人嫌它太过精确,缺少能追寻到或吟唱出的调子,可能他已经知道这个了,可是掸族人并不知道此类曲子,正如我被他们的旋律弄得晕头转向一样,苏巴也可能被我们的音乐弄得摸不着头脑。我选择这样精确的曲子,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所有人都能欣赏它,在声音的格式里找到它的神韵。”
精确、规则与标准组成的美丽、声音格式里的神韵,还有巴赫的音乐里“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这些可以穿越语言和习俗。调琴师弹得摇头晃脑,心里有很多话说,他知道他只需要接着弹下去。缅甸的王子与土匪都在对他行礼微笑,他们一定听懂了音乐中的温暖和友好。不过这还不够,他还要展示这声音背后的西方艺术的庄严伟大。这部小说讲的就是文明交流的沧桑。
交流的沧桑,当然不仅仅关于几首名曲的传播。战争、仇恨、争夺土地与权势、误解、献身,感情,统统搅和在一起,说这是交流简直美化了殖民主义。但经由时间冲刷,殖民地留下了圣经、基督教堂、赞美诗、钢琴、西式建筑、武器和现代医学,原始部落过上了文明便捷的生活。在书中,一头大象驮着一部造型典雅的钢琴,晃悠悠穿行在丛林中。琴槌在摇晃中不停碰到钢弦,一路叮叮咚咚,引来一群光屁股的小孩追随。先是大象驮,之后山路变窄,换六个脚夫抬,一脚夫不慎遇上亚洲眼镜蛇,一命呜呼。他们只好将僵硬的尸体张开五花大绑在钢琴上,继续在深林里前行。这副情景叫人想起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天黑了,他们点了火把上路,钢琴像飘浮在河流上。
把钢琴运到村子里,多么奢侈的事情,在此已到达了行为艺术的境界。美得庄严神圣,堪比拉斐尔的油画。人们为美付出的代价,到了一定程度就叫人肃然起敬。
一个调琴师不仅懂平均律,他其实就是一个现代巴赫,一个为音乐服务的圣徒。他像巴赫一样有一颗谦卑细腻的心,貌似拘谨其实充满渴望。他认得东方的委婉,一点一滴体会着土地与清风的润泽,流连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