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兴起,重新翻阅了季羡林的《我的人生感悟》中的“赋得永久的悔” 老先生在文章里说:“我这永久的悔就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老先生的这篇文章写于1994年3月5日,当时已经是83岁高龄,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有这些想法的,20岁?40岁?还是60岁?20多岁的自认为还比较孝顺父母的我,看到季老的这些“悔”感觉无地自容。我一直想着年轻的时候要在外面闯荡,很少想着要去多陪陪父母,而像季老说的这些永远不离开母亲,更是从来没有想过。
今天刚刚看到了一段对詹姆斯和他母亲的访谈(詹姆斯的母亲是少女妈妈,十五岁就生下了他,而且是单亲家庭,母子俩相依为命)詹姆斯的母亲说:我们是在艰难环境中生活过来的,我们母子的感情比普通母子要好。如今,所有的家庭都已不再缺吃缺穿,很多孩子想要什么,伸手即来。不知道他们和父母的感情和我们那时候因为父母省吃俭用给我们买了一双凉鞋时的那种感激之情是不是一样?有的感情,有的人可能永远也体会不到,我的父亲穿一双廉价球鞋,你的父亲穿一双耐克,我穿一双361,你穿一双阿迪,但是在你面前,我没有丝毫的自卑,因为我得到的是父亲的全部,而你得到了可能仅仅只是一部分。或者说,我能体会到更深沉的父爱。
有时候我挺喜欢胡思乱想的,我会想我将来那个不知道长的是跟我一样丑还是跟他妈一样美的儿子,我会收藏很多书,为他做一个书架;我会在老家那棵大树上为他做一个像初一英语书上Jim和Mike的那种树上房子让他玩;我会跟他讲他爷爷奶奶对我的爱;我会送他去一个好大学——宿舍有暖气的学校,要不然冬天太冷了,我会……我连他妈都还没找到,就在这为他打算了,大概世间的亲情都是这样,全心全意的奉献。而我们,没有任何付出,就得到了这浓浓的爱。
曾经写过一个说说:哪天出人头地了,我吃面条,绝对不让兄弟们喝汤。对这群我至亲至爱的朋友们,我一直在努力的寻找方式报答。朋友们对我太好了,我也一定得对大家好,这有点像在肥沃的土地上种庄稼,只需要你辛勤的付出,就一定有收获。
最向往的友情就是路遥笔下孙少平和金波的那种感情,我经常想像的一个镜头是少平去金波家,金波为他准备的那半脸盆面皮,两人围着盆子有说有笑,吃个满头大汗。在今天,郁闷的时候跟你一起喝酒的时兄弟;一起走在大街上,第一时间指给你他所看到的美女,是兄弟;地震后赶紧打电话问你情况的是兄弟;迷茫的时候给你指点迷津的是兄弟,能背下你的手机号的是兄弟……太多太多了,朋友们对我的好,我会永远记在心里,但愿我们的友谊永存。
关于爱情,想说的很多,却不知道如何下笔。我觉得初恋就像是在灾荒年代里种庄稼,你辛勤付出了,但是不一定会有收获。当经历过以后,我们就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庄稼汉,明白怎样能收获的更多。相爱和结婚有太多的偶然性,不是我们个人所能掌控的。有一个老师上课时喜欢说:冥冥之中一切早已注定。这句话在这里也同样适用。我相信爱情和婚姻就是由上天安排的,就像蒲公英,随风漂泊,掉在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了。我们都是普通的小草,如果我们把爱情的种子种在黄土地里,经过精心的耕耘,大多数是会结出果实的,但是我们不能把种子种在沙漠里,那样即使你付出全部的心血,也不会有结果的,因为那里只属于胡杨林,小草是扎不住根的。可能从一出生,瘌蛤蟆的妈妈就跟他说:儿子,咱就长这个样,以后能吃虫子就行了。但是天鹅天天在身边飞来飞去,小蛤蟆还是没能忍住,纵深一跃,连个天鹅毛也没有咬到,还摔了个半死,才长了记性,开始专心吃虫子了,并且明白了一个道理:白天鹅不是我的菜!在任何方面我们都可能会犯错误,尤其是年轻的时候,何况在爱情方面,要犯也肯能犯的是“美丽的错误”
季羡林将爱情分为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两派,我觉得这两派也难以截然分开,我们都处在两派中间,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都需要。
想想书中的孙少平和田晓霞,韩新月和楚雁潮,郭靖和黄蓉,杨过和小龙女,这些离我们的生活好像很远,但是想起来总让人心里暖暖的,让我们更加相信爱情,就像我一个扣扣好友的签名那样:相信生活,相信爱情!对于爱情,我们能做的只是期盼,等待,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