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费包括哪些内容?
答:1、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在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包括公交车费用、出租车费用、私车公用油费等。
2、通讯费包括部门固定电话费和个人移动手机通讯费。
问题二、费用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1、市内交通费标准如下:
2、移动话费标准如下:
(1)事业部总经理350元/月,事业部经营层220元/月,总助200元/月,市场总监350元/月,副总监300元/月,部门经理150元/月,部门副经理120元/月,部门经理助理100元/月,市场各区域业务人员及区域总经理按营销政策标准报销,工程项目人员按工程执行费管理办法执行;
(2)各部门已享受手机话费报销的特殊岗位及外勤人员继续执行原标准,其他人员确因岗位特殊、通讯频繁报销手机费的,标准在80—100元,须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问题三、通讯交通费财务报销有什么附件规定?
答:1、办理费用报销时,须先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列内容包括报销日期、报销部门、事由摘要、费用项目、报销金额、附件单据页数。
2、市内交通费报销附件:
(1)市内交通费发票须与部门交通费审批明细表中登记的外出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否则不予报销,未提供合规票据不予报销;
(2)交通费发票:乘坐公交车、出租车须提供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开具的公交发票和出租车发票;自驾车须提供加油发票,不得以其他票据替代。
(3)部门交通费审批明细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部门交通费审批明细表和公司派车申请和核价单。
3、通讯费报销附件:
(1)部门固定电话费发票:由综合管理部每月统一办理,后附固定电话费部门分配表,经各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交由财务部。
(2)个人移动手机通讯费发票:须提供电信或移动网上打印的电子发票。
问题四、通讯交通费财务报销有什么时间规定?
答:1、市内交通费以部门为单位,每月十五日前办理费用报销手续,额度内实报实销,不得跨月累计报销;
2、固定电话费按年度清算一次,不允许超过部门标准,不得跨月累计报销。
3、(1)个人移动手机通讯费每月15日前将上月发票打印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报销,发票抬头须开具公司名称,同时在右下角备注个人名称。
(2)手机通讯费按季度累计结算,当月发票须在次月报销,次月未报销者,按八折核报,超过季度标准的不予报销。
问题五、通讯交通费报销违规与失职有哪些责任追究?
答:1、费用报销违规与失职追究费用报销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虚报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费。经查实为虚增报销者,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按虚报额处以五倍的罚款,同时另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部门固定电话费超出标准部分,由本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银行转账至财务部;
3、移动电话无故关机的,发现一次处罚20元;一月内在规定时间内三次关机的,扣罚全月通讯费用;若因失去联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4、各级审核人员因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已无法收回,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核人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金额处以五倍的罚款,同时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