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大我一岁的女人
在老家,很少有人称自己那口为:爱人。
过去一个字:哦。两个字:婆姨(或老汉)。也有个别男人,称自己女人为老婆。要不就是:他(或她)。相对文明的称呼:娃他(或她)妈(或爹)。更有言短的人,将其省略:他(或她)妈(或爹)。这里的他(或她),指得是他们的孩子。
读书人讲究文雅。再文雅的先生,也不会称自己女人为爱人。据我所知,常用的称呼:男人称女人为内人,或贱内,或拙荆。女人称男人为甚?我不知道。戏文里称相公,或丈夫,或夫君。现实生活中只有丈夫可称,也有坐街女人“俺男人长、俺男人短”的闲谈。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诞生。妇女地位与日俱增,夫妻均可直呼其名,以视平等。称呼中加姓,有郑重其事的意思在内;只叫名字免去姓,又有亲近与亲切的味道。当然,少不了几位粗人,一声:“谁见俺那口子来?”这是好听的。也有不好听的:“谁见俺那枪崩货来?”或者:“谁见俺那挨刀货来?”这些近似于诅咒的言语,其中大部分是关心与疼爱。
取名《爱人:大我一岁的女人》,却拉扯来《村民礼义》里的内容。以上为引,以下入题。
爱人姓邢,名叫芳兰,长我一岁,1961年9月20日出生(农历八月十一),本村人氏。与爱人同居一村,可她家在村东,我家祖居村西,相距约三百米,不是来往少的因素,受封建思想影响才是根本原因。自以为未婚男女没话找话,或有意无意借东西,总要往别处想,总要往歪处想。当然,也与那个年代有关。
有人戏称我俩青梅竹马,我不能否认,与实际情况也有一定距离。我不知道青梅竹马的内容,照我理解是这样:一男一女从小一块玩耍,之后长大成人,随着年龄增长,双方互生爱慕之心。
我与爱人并非如此。
记忆中的事情,好像是上学以后。小时候对爱人的印象,相当模糊,模糊到我考上忻县商校前,对爱人只有三个印象:一是爱人比我晚一年上学,也就是说,我比她高一年级:我上小学二年级,她上小学一年级。我在小学担任少先队大队长,她是副大队长。这是1971年或1972年的事情。后来,我在西沟五七农技校读书,第二年她在豆罗中学读书。1978年春,我转学到豆罗中学二十六班,爱人为该班班长,同时兼任学校学生会主席,属万众瞩目的焦点人物,由此引发出第二个印象:当时我家穷,上不起学校的灶,从家带熟食。冬天一星期回一次家,夏天一星期回两次家:回家取食物。一次不知为何,自己没有回家,由爱人帮我捎来。见面后没说谢谢,匆匆从她手里接过东西,她也匆匆走了。
还有一个印象,与母亲跟外母的关系有关。懂事起,母亲教过爱人姐姐几次编草垫(过去学大寨,种小麦。编草垫的原料是麦秸)。为这事,母亲跟外母成了“识弟妹”,相当于男性之间的朋友。
因为这层关系,逢时过节,少不了迎来送往。那个年代,所谓来往,也是送一些吃食。比如端午节,双方要交换粽子;八月十五,除过交换月饼,也有稀罕瓜果。穷人就怕过时过节过大年,怕也阻挡不了时节的到来。母亲属乐天派,天大的困难,自有她老人家的办法:转送。也是“交换”。说白了,等亲朋送来“东西”时,再把“东西”重新包装,然后转送到另外一家。
亲戚朋友中,外父家的经济相对宽松。原因是,外父技艺可称一绝。完成队里的劳动外,其余时间走东家,手里有活钱,生活水平自然比普通人家高。
有此一说,逢时过节,外母差爱人或内弟先给我家送来“东西”,比如外母给我家送来八个月饼,母亲心里就嘀咕:人家给咱送来八个,咱不能给人家再送八个?再加一个!心里不高兴,嘴上不能说,有吃亏感觉。从此认定一条理:下次送在外母前。可是,想不到的事情,总发生在你想象内,让你感到“贫穷”两字的威力与笔划:亲戚朋友没送来,自家没转送的“东西”,只好坐在家,守株待兔。结果还是外母派来爱人或内弟……母亲只好认命。
以上三个印象,似乎与主题无关。追究内在联系,形成文字的,似乎是我对爱人的爱慕,背后又有自卑。这种自卑,等我拿到忻县商业学校录取通知书,才慢慢消失。之后,有了1985年5月1日与爱人的新婚大典。
至今算来,风风雨雨三十年,与爱人的感情,也经历过无数次的磨练,从认识到熟悉,从熟悉到结婚,从结婚到生子,从生子到安家,其中苦难,只有我俩知道。生活的艰辛,远胜新婚甜蜜。成家后的二十八天,我从吕梁调回忻州,新房设在单位办公室,一楼两大间,中间用文件柜隔开,外面办公,里面摆床,一日三餐,有时在单位上灶,有时在外面胡吃一顿,爱人心细,如此生活,费钱不少,人也不舒服。干脆买个电饭锅吧!煮小米稀饭还行,煮面条就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更别提炒菜之类的想法。即便有此想法,也无菜可炒。小两口趁别人下班时间,我骑自行车,爱人坐车后,提个包,沿马路拣别人丢弃的白菜叶子……想起当初的幸运,也没几次,白菜又非四季都有,更多的饮食,是水煮面条,所谓蔬菜,就是食盐与醋。
之后,爱人有了工作。1994年,在商贸大厦承包几节柜台。之后,餐桌有了炒菜。那时,儿子的奢侈品,就是一角钱一根麻花。
客观上讲,我与爱人属于两种性格,我清高自大,她随和得体;我斤斤计较,她落落大方;我喜静内向,她善于交谈;我多愁善感,她胸襟宽广……总之,三十年的共同生活,我在爱人身上学到许多东西,性格也改变不少。由此说来,应该是好事。
1990年,我与爱人及小儿前往承德参加诗歌颁奖会。会后,在返回列车上,与著名小说家阿城先生同坐一个车厢,相互交谈时,阿城问我身边女人,我说“这位是我爱人,那位小孩是我儿子”。
回到家,儿子模仿我当时说话的口气:“这位是我爱人。”好像爱人这个称呼不习惯。
此为题外话,可算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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