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基层单位如何有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要在基层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善制度建设,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基层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与氛围营造,要利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等相关知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加强民族团结氛围宣传。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的宣传讲座、知识讲堂等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班会、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团结意识。
三是要创新工作方式与方法。抓紧推进示范创建,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基层党建紧密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全区域范围内的深入开展。坚持和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聘请了解社情民意、通晓当地民族语言、民族习惯的少数民族同胞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服务。依托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机器人等智能化手段,为各族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整合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力量,组建法治服务队伍,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四是要注重实效与持续改进。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各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提炼成功经验并推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