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实施一年来,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减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文山会海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必要的考核评比显著减少,基层干部从过多过滥的事务性负担中逐步解脱,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群众、狠抓落实。这种变化不仅减轻了基层的工作压力,更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 更加畅通高效,彰显出党中央为基层松绑减负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
然而,基层减负仍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痛点堵点。形式主义变种不断出现,一些非必要的 “隐形负担” 以新的形式存在,如过度强调 “留痕管理”、频繁要求 “即时响应” 等,让基层干部陷入新的应付式工作循环。考核评价体系仍存在不够科学的地方,部分指标设置脱离基层实际,导致 “材料政绩” 与 “实际成效” 脱节,基层为迎合考核不得不耗费精力做表面文章。权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属地管理” 被泛化滥用,一些本应由上级承担的责任被层层下压,基层在 “小马拉大车” 的困境中负重前行,减负效果被不同程度抵消。
追根溯源,基层减负面临的问题本质上是体制机制不完善与思想观念偏差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思想层面看,部分干部政绩观存在错位,仍将 “发文多少”“会议频次” 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对 “真抓实干” 的内涵理解不深,导致形式主义在一定范围内仍有生存空间。从制度层面看,权责清单不清晰、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使得基层在面对不合理任务时缺乏有效拒绝的依据,上级部门 “甩包袱” 现象难以从根本上遏制。此外,资源配置与责任要求不匹配,基层在承担大量任务的同时,缺乏相应的权限和资源支撑,也加剧了减负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持续深化基层减负,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和系统施策的智慧。既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导向,把基层干部的精力真正引导到为民办实事上来;也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明确权责边界,优化考核评价体系,让基层减负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唯有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才能让减负成果真正惠及基层,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一线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