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没有做好角色转型和角色定位
婚后没有及时重新角色定位,把妻子当成了下级去管理,实际上是不妥的。
如果家庭是一个组织,那么配偶双方都是领导,配偶之间的相处并不是上下级的管理模式,而应是“同级协作”的模式。
这就要求你不能像对待下属一样去对待另一半,即便是你在家中占据主导地位——而这个主导实际上很多男同志的幻觉罢了,法律不支持,微博也不支持。而应该像对待合伙人、股东那样去对待,比如大事得商量,有收益怎么分配得让双方都满意。但是我们见过太多婚姻中的人,是大事不商量,买车买房自己说了算,但小事不停地商量“今天吃什么”“买哪一件衣服”,大错特错。
其二,家庭关系的核心也是夫妻关系。
这个观点从管理的角度来看没毛病,因为俩人都是领导,夫妻不合,就如同一个组织中的领导层不合,那么倒霉的就是下属,这个公司也迟早要完。
从女方的控诉中来看,夫妻在很多方面都是不一致的,走向崩溃是必然,能及时离婚重组其实是好事,如果一直拖着继续不合冷暴力,受伤最大的就会是孩子。
其三,没有承担应负的责任
在管理中,出了问题不可怕,甚至犯错了都不可怕,只要你能为此承担责任。
但一个合伙人犯了错还想逃避责任,自己获取利益却让他人去背黑锅,其他合伙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