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我10几年前日记,发现我曾做过一件“傻事”。
我是手残党。10几年前更甚。可是我却不自量力去十字绣过一个抱枕给前任。
不明白当时怎么会有这样奇奇怪怪的想法。大概想表达一份心意,手工的比较显心意。
那时很流行织围巾。一室友在熄灯后躲在厕所熬夜给男友织围巾,还织出了一条堪比市场款的温暖牌围巾。
相形见拙。
我也希望我能手动出一份很哇塞的礼物,好证明我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而且捧出礼物时,也很有仪式感吧。
我就这样一边被女友怂恿着动手,怀着一点点额外的期待,秀出了那个只能称之为已完成的作品。我早已忘了他当时什么表情,有没有笑晕过去。
反正以后我再也没有兴趣动过这样的手。同样花了时间力气,我的就是不如人,徒增挫败感。
女友的围巾,那么独一无二,像系上了大写的爱字,自然引来一顿啧啧的夸赞声。夸赞声升腾起爱意,妙不可言。
我的呢?我也有自知自明,被围观是个笑话,只能是藏在某个角落染灰的。
和好的时候,可以对这笨拙的心意一笑而过。扔的时候,嫌弃的比不上一块破抹布吧。确实,它连抹布的功能都不具备。
现在觉得,当初可真傻。为什么要学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来取悦别人,要用自己擅长的事情来吸引别人啊。
取悦与迎合,是多无聊,多怯弱,多自我消耗。好笑的是,却披上了“爱”的薄纱。
得把自己变得多不像自己,多浪费自己的时间,去符合他喜欢的意义。
不如一开始就做自己。免得开了一个口,成为反正已开一个口,后来变成了妥协。
那些女人应该会做的事,男人觉得你应该能做到的事,做了后似乎表达爱的事,若是你勉为其难的事,就不要自我为难了。
不喜欢,千万不要勉强。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为何不让自己过顺畅些呢。
一个灵魂能取悦另一个灵魂,既需要福气,也需要运气。只能说我不是你的菜,我不怪。
而那个被你吸引的人,也许要多花费那么一点点的时间,但终归会遇到的。他不介意你笨手笨脚,不认为女子应该会什么,他欣赏你会纸上谈兵,也爱看你写的纸短情长。
后来,我前任也有了好几条让人艳羡的围巾,他果然笑的很甜。后来我前任成了我女友的前任,现在他们离婚6年了。
在后来之前,我已经抽离出去了她们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