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上双眼,瞬间回到从前,回到那个身穿蓝白相间校服的年代。2010年…我初一。就读于兴隆中学初一一班。我还清楚的记得我的位置,只是忘了谁是我的同桌谁是我的邻桌,我还记得我们的班主任叫什么,语文老师叫什么,其他的都忘了。不过从主任到校长我全记得,因为我那个时候经常被修理,像什么蓝猫,都是我最讨厌的人嘛,开学不到一个学期我就被领导逐个修理,直至校长记住我为止,其实我没做啥坏事,就是有点背,容易被逮到而已!我是乖学生。
那个时候啊很幸福,有兄弟。有暗恋对象,还有一个老大,还有一个小妹!兄弟啊,就是一起打球,一起打架,一起大晚上在操场上的沙石堆旁聊天喝可乐的人,也是一起相互鼓励追求暗恋对象的人,虽然后面都怂了!暗恋对象的能力很强大的,可以为她跟老师叫板,只为了引起她重视罢了,虽然每次逞强后都很后悔,但是看到她就身不由己,后来人家和别人好了,我难过了一个礼拜。下次再见好像跟仇人一样,唉,人家好像没有怎么我啊,我是暗恋呐!没办法啊,那种感觉只属于那个时代,那个懵懂的少年!
老大,我生命中举足轻重的人。很好笑的,我跟我老大相识在网络上。那个时候我就拿个滑盖手机,能听音乐,能上QQ。当时我记得我的QQ好友有两百多吧!一天聊的热火朝天的。那个时候毫不夸张的说,我闭着眼睛都能用我的那个手机打出你说的话!你别不信,因为我那个时候经常都是一点左右睡觉的。有时候太困了就闭着眼睛发QQ消息。我跟我老大是怎么成为QQ好友的呢?突然想不起来了,反正好像吵了一架。她把我当成了照相的!我也不知道她是老师嘛,所以就很随便的聊着天。我们的相识都是这么的轻松,所以这么多年了,一直很轻松。跟她聊天不需要掩饰,不需要隐瞒,对别人很难启齿的事也可以轻松告诉她。因为她一直关照我,就算我长大了。在她那里还是小孩!第一次去老大宿舍吃饭很尴尬的,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有点像个小女生,丢人。最快乐的事就是吃着她买的零食,看着她的席慕容诗集,再烤着小火炉,如果不行的话就吩咐一下给我煮碗泡面……
那个宿舍应该拆了吧!那里有我最快乐的日子,那里曾住过影响我一生的老师,那里是我姐姐毕业后第一次工作住的地方,宿舍前面是球场!老大今天又去卖菜啊?拿个西红柿吃吧。
每次的聊天都是QQ上,而且那个时候我特爱看她写的QQ日志和说说,我也写。虽然那个时候写的很烂!她叫我吃饭,有什么事找我都用手机发消息。所以我那个时候觉得用右手滑开滑盖,然后两个拇指飞速的游走于键盘上是很快乐很快乐的!也许那部手机承载了我那个时候的快乐,所以唯独喜欢和怀念。好久没吃到老大做的饭菜喽。不知道手艺有没有见长啊!哎算了,不想了。想着想着就饿,而且还得咽口水!
小妹嘛,就是那个头顶盘着辫子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像小哪吒,但是比哪吒还闹的一个人!老实说小妹是我第一次有想保护欲望的人,不想看到她受欺负,不想看她不开心,我用笨拙的笔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她的一切,有时候想想我对她的训斥多过关怀,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她会不会怪我。她还偷看我日记,可是呢我对她没什么脾气,训斥久了她就成了油条了,说什么都嘻嘻哈哈的。确实也没什么办法了。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没有遇见她会怎样?会有其他人走进我的生活吗?会有很多年的操心吗?会有复杂的后来吗?不知道!因为那个时候面对未知的如今还是听从了内心。不过还好,现在她还是比较让我省心的,因为好久都见不到……
每个人儿时都无所畏惧,以为自己可以上天揽月。但是现实就像一张网,把你钉死在大马路上,而当你躺在泥里充满绝望,痛斥着有梦想的人都是白痴,却总有一个人恨不得扇你一耳光拖着你向前进,这种人就是亲人,是贵人,是前世掩埋自己的人!在这条注定割伤你脚底板的路上,我们会不会彼此遗忘?会不会越走越远呢?不知道,所以我不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