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一回盛世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有一种人,因为洒脱,因为傲气,因为风骨,让人喜欢的不能自拔。
正巧,李白就是这种人。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纵然隔着历史的厚幕,还是被他长风浩荡的风雅所倾倒。他的字,点石成金;他的诗,简练得大气,简单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的文,美得清冽,美得生生世世。一勾弯月在冷凝处低悬,片片浮萍碎成摇曳的翡翠,他一声长叹,便涌起层层墨香。历史的浊浪也无法侵入他的灵魂,他把一个真实的自己写进了历史,成为了大唐最浪漫的传奇。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再温一壶月光与他下酒。
一杯酒,捧起了大唐的盛世和文人的风流。举杯邀月,能与知心人对影成双,这大概就是李白所希望的幸福。一诗一酒,无限风流。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他立于如梦盛唐,却只求一醉冷月轻王侯。玉碗频换,酒兴正酣,花前月下清影里,举杯开怀对婵娟。梦中扑朔迷离的人影正演绎着一个时代,一个朝廷经历的种种巨变沧桑,留下一串叹息感慨。一匹青驴,一袭青衣。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帝王将相也好,千秋功名也罢。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便是李白的情怀,也正是他的侠骨豪情。年少时,他曾经仗剑走天涯,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使得他具有了一般文人所没有的豪情。他不像柳永那般颓废,也不若杜甫背负的太多,百般沧桑,诗仙是他的称号,而以诗侠形容他也再适合不过。面对排挤,不拘于一时的不快。面对国家有难,义不容辞,竭尽自己的所能。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是侠的最高境界,也是李白的侠道。江湖不是形象的地方,它可以是一壶酒、一柄剑,也可以是嘴角的一抹浅笑、耳边的一句呢喃。文人墨客将自己心中的江湖隐匿于字里行间,用最潇洒柔美的笔触描绘着人间的侠骨柔情。
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太白携一柄利剑,一壶清酒,从遥远的大唐悠悠走来,醉了月光,,醉了清风,醉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