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冰雪译文】
原思任孔子的大管家,孔子给他俸禄九百斗小米,他很客气辞去不要。孔子说:“不要推辞哦!拿去给你的邻里乡亲们也好哦!”
据《史记》记载“原宪之为人操守廉洁、不辞贫贱”。原思应该是在孔子在鲁国担任司空、大司寇之时给老师当大管家的。孔子认为俸禄不当辞,可以用俸禄来接济乡邻相亲中的困难户。
上章孔子认为君子周急不继富,雪中送炭可为,锦上添花多余,公西赤当外交官已经是待遇好到“宝马雕车香满路”,没必要再多给其母三五斗了。所以,陈祥道曰——“子华之富,非可多与也;多与,则为伤惠。原思之宰,非可无取也;取之,则非伤廉”。
以“仁爱”之心待人,周济急困,圣人理财心中自有公论。两章连起来理解,就可以明白孔子为人处世的公允和分寸。钱穆大师总结的非常好——“孔子当冉有之请,不直言拒绝;当原思之辞,亦未责其不当。虽于授与之间,斟酌尽善而极严,而其教导弟子,宏裕宽大,而崇奖廉隅之义,亦略可见。学者从此等处深参之,可知古人之所谓义,非不计财利,亦非不近人情”。
【附录文献参考】
《论语注疏》曰:此章明为受禄之法。孔子与之粟九百斗,原思辞让不受。孔子禁止其让,言禄法所得,当受无让也。
朱子曰:常禄不当辞,有余自可推之以周贫乏,盖邻里乡党有相周之义。
程子曰:原思为宰,则有常禄。思辞其多,故又教以分诸邻里之贫者,盖亦莫非义也。
张栻曰:圣人于子华谓“周急不继富”,于原思谓“毋,以与尔邻里乡党”,其义可见矣。盖取与辞受,莫不有其则焉,天之理也。圣人从容而不过,贤者审处而不违,若以私意加之,则失其权度:或与其所不当与,为伤惠;而或辞其所不当辞,亦反为有害于廉矣。
陈祥道曰:可以与,可以无与,无与可也;与,伤惠。可以取,可以无取,无取可也;取,伤廉。子华之富,非可多与也;多与,则为伤惠。原思之宰,非可无取也;取之,则非伤廉。此孔子所以不许冉有之请,而止原思之辞也。孔子止思之辞,是亦仁义而已矣。
《论语稽》曰:记者类记此二事,盖以多寡、贫富、辞受、取予,互见其义。
张子曰:于斯二者,可见圣人之用财矣。
《论语正义》曰:子华使于齐,原思为之宰,不必同在一时,弟子类记之,以见圣人取予之际各有所宜尔。
【本章书目】
《论语集解》《论语集注》《论语注疏》《癸巳论语解》《论语讲要》《论语新解》《论语正义》《论语稽》《论语全解》《论语读训》《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