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看过一个视频,在一个访谈节目上高晓松的解密了一件事情,按道理说,老舍先生应该是中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人。
那时候消息闭塞,1968年当评委会决定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老舍的时候,却发现老舍已经去世了(诺贝尔奖有个硬核规定,只能颁奖给活着的人),才把奖颁发给川端康成。两个人文风不一样,都是世界上超一流的写作大师,但是还真是挺为老舍先生遗憾的。(据说类似境遇的还有沈从文先生)
说起老舍,总是自然而然的想起他笔下的人物,祥子,虎妞,月牙,祁老爷子,大赤包,程四爷……
如今初学写作的路上摸着石头过河,正好看到网上有人推荐老舍先生谈写作的书,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这些都是一些在杂志中发表的谈写作的合集,每一集谈关于写作的相关话题,可以结合起来看,也可以独立学习,其实我觉得挺方便的,按照自己需要的着重学习。
有的人拿起笔就害怕,老舍先生温和给你说,不要怕,不要慌。不要特意去搜罗漂亮的字眼,写大白话就好。大白话,是活的语言,更简答朴实,比啰里啰嗦一大堆,或者乱用词好的多。
写下来的大白话和嘴里的大白话不能完全一样,要在心里打一个打腹稿,有了提纲,就不会东一句西一句的胡扯。
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这就是目前我写作的真实写照啊,我怀疑老舍现在在我家安了摄像头。先组织一下语言,就不会无头苍蝇一样乱飞,写出的文章也是乱糟糟的一片。
作为一个初学者,即便绞尽脑汁也写不出来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老舍先生又给支招了,加紧学习,先别苦恼。
心中有什么就写什么,有多少写多少。一边动笔,一边看书,自然而然明白一些写作方法。读和写是一件相辅相成的事情,也是不断的积累经验的过程,不断的充实自己,写作的道路才会越走越远。
成为作家发表文章是每个人的梦想,但是好高骛远是写作的大忌讳。老舍先生一直在强调写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自视甚高。首先要练好基本功,先把文字写通顺。文字还没通顺,就想写小说或者剧本,必然徒劳无功。
文章里还提到了一点,心里有许多话,许多事,就是写不出来怎么把?这又是我目前另外一个活脱脱的写照,比如我经常脑子里灵光乍现想到一个情节,结果想的容易,下笔难。好不容易写出来,干巴巴……
怎么办?还是练习呗!从小的写起,比如写信写日记,写人写事写景,写对话,写风和雨,这是一个写作的练习也是一个素材的积累。多写,多观察,日积月累,生活经验和自己知识储备上去了,写作就轻松多了。
只有动笔,才能逐渐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写作路上的宝典,离不了一个“勤”字,勤于写作,勤于观察。
观察人物要随时随地,经常留心的观察的多了。既能把本来毫不相干的人们拉到一出戏里,形形色色,不至于单调。
老舍先生还举例说了他写的《女店员》如何把观察到的人物融汇贯通的事情 ,自己心中有了小世界,写起来就不困难了。心里有梁,过年不慌啊!
玉不琢不成器,好文章也是改出来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用了十余年,批阅五载,增删五次,才有了传世不朽名著。老舍先生用的词更形象生动,像农人除草那样,先锄上一两遍。把着不边际的话删去,把不近情理的替换,不要心疼,要铁面无私。
我记得一个写作课上,老师也说过这样的类似话,写完文章就先放到一边,过上三五天再看,该添的添,该删的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