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在他面前,我总会一副很成熟稳重的样子。直到我们分手后,我才恍然,这么久以来,我过得并不像自己。
他喜欢遇事沉着平稳、遇人宠辱不惊的女生,可实际上,我是个难过就大哭,开心就大笑,正儿八经的逗比。可我喜欢的他呀,于是我收敛了我的小脾气,也看书,也看他喜欢的电影。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他聊的哲学史、听的西方古典乐,我都所知无几,我希望能跟他一起天南地北地畅谈,可事实上,他只会对我说一句:“嘿,说了你也不懂,这个你不会。”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自己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内心竟开始深深地感觉到自卑与无能...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可事实上,我是卑微到尘埃里,然后淹没了自己。后来想想,我并没有那么差,我会跳舞,会烹饪,会写小小说,只不过是恋爱那会,无限放大他的暖,掩盖了自己原有的光。
听她讲完,我想这也是很多恋爱中情侣的真实写照,恋爱时,总觉得对方好酷好有才华,耀眼得像十五的月亮,而自己却像忽明忽暗、可有可无的小星星,殊不知,星星也会发亮,无须凭借谁的光。
这让我想起小西,跟冬瓜谈恋爱那会,她也是画风突变,平时最喜欢白T牛仔运动鞋的她,整天踩着左右摇晃的高跟,撩着短裙,逮着我们就问,眼线会怎么画啊?口红挑什么颜色好?冬瓜混社会的,喜欢大胸浓妆美女不假,所以那段时间,大伙合力出师,但即使她每天画精致的妆,都觉得自己不够漂亮,怕冬瓜嫌弃她,怕别的女孩子太出色吸引冬瓜眼球。
可事实上,他们还是分手了。我想在恋爱里,如果你连自己都放弃做自己,那么怎样才能让对方永远喜欢你呢?有句话说的,你必须看到最坏的一面,才有资格拥有最好的我。恋爱中的仪式感不能缺失,可是过分追求对方感受,而放低自己的位置,这何尝不是变相的“委屈求全”?爱不是卑微,不是仰望,是做寻常的自己。
就像《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的特蕾莎,每天站在镜子前,总是觉得自己身材长得不够好,她会幻想,如果每天的鼻子能长高1厘米,小小的乳房能日渐隆起,那么一个月,两个月后,喜欢的托马斯就会惊讶于她变得如此美丽,而更加爱她。就像现在很多人都热衷整容,都想一夜蜕变成自己伴侣喜欢的样子。可事实上,整容以后,你变成他梦想中的样子,可这已经不是真正原本的你了呀。
往往我们身上的小缺陷,才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标志。这个社会迎合太多,个性太少,所以人们才会审美疲劳。完全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是不可能的。可过分在意就会变成迎合别人而活着。我想每个人总要接受自己、包容自己,尽情绽放自己独有的个性,才能在尘俗中,形成独有的一面鲜明旗帜。生活中、恋爱中,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如果极力成为他眼中喜爱的你,那得多累啊。
SO ,做自己,喜欢自己,并活得开心,才是对生活、对爱情该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