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某市地铁工作人员要求无臂男子出示残疾证,引发网友热议。
网上消息,一位乘客乘坐地铁体验无障碍通行,在明显双臂缺失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被群众质疑时,工作人员说,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只有出示相关证件核实后才能享受优惠政策。
很多时候,办事确实需要查验相关证件验明正身,但缺胳膊少腿这种非常明显的肢体残疾还需要证件来证明残疾嘛,似乎有些荒唐,但工作人员似乎也不是故意刁难这位残疾人士,很大可能,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
可能出台文件的老兄有些闭门造车,忘记了有些残疾人士,比如无臂的这位老兄肯定无法出示相关证件,又遇上机械执行文件的工作人员,于是,就形成了这起舆情事件。
当地政府出台残障人士无障碍通行的政策本意是提现政府对残障人士的关爱,却因这起舆情事件沦为笑谈,有些悲催。
关于证明,以前似乎还是出现过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是你自己的事件。
现实生活中,有些证明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也有很多证明很难证明,有些证明不必证明。
需要证明的事情越少,我们的生活越好。